(本报告计算截止日期:2012.12.31,包含如下内容,详细请见附表)
基金公司权益类基金业绩评价
※权益类基金超额收益排行榜
基金公司固定收益基金业绩评价
※固定收益类基金超额收益排行榜
评价方法说明
基金管理公司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基金超额收益排行榜
基金管理公司超额收益是指基金公司管理的主动型基金超额收益(基金净值增长率减去业绩比较标准后的收益)按照期间管理资产规模加权计算的平均超额收益。
权益类基金包含主动型管理的基金,不含传统老封基、指数型、偏债混合型基金和QDII基金,固定收益类基金包括纯债债券型基金和偏债债券型基金,不包含货币基金。
特别声明
(1)本排行榜计算满足条件的基金:对于股票混合型基金,要求设立满6个月;对于债券及货币基金要求设立满4个月;
(2)为了增强可比性,对于股票混合型基金,成立后三个月属于建仓期,而对于债券货币型基金,成立后1个月属于建仓期,期间净值增长率均不纳入计算范围。
【金融产品研究中心声明】海通证券金融产品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具有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授予的基金评价业务资格,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中心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评价结果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基金评价结果不是对基金未来表现的预测,也不应视作投资基金的建议。本报告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本中心所属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参股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本中心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被评价对象,并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制定了相关的措施。本声明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详细解释,敬请浏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