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7日 15: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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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基金净值应当每周至少公告一次,深交所每周通过行情系统更新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份额净值。 开放式基金净值应当每个开放日予以公告,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深交所于交易日通过行情系统发布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大部分开放式基金通过深交所行情系统发布基金份额净值);其中对于LOF,同时还通过行情系统发布由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定时计算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通常每小时发布一次;而对于指数型LOF和ETF,还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或参考净值数据,通过行情系统即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投资者可通过钱龙、宏汇等行情分析软件的设定查询基金净值,需要特别提醒的是LOF和ETF的盘中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参考净值数据或基金参考净值计算方式发布的,未经过基金托管人的复核,仅供投资者交易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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