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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05:14 作者: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620日《关于核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6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9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提供保本的保证,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9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36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

设立日期:20021227

法定代表人:马蔚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12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2007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公司主要中方股东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4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4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9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目前,招商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77亿元,总资产超过人民币两万亿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外方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是ING集团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ING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多元化金融集团之一,投资业务遍及60多个国家。

20138月,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2007 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Satish Bapat,男,美国费城天普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4年,加入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加入ING投资管理任首席财务总监,现任首席执行官。现任本公司董事。

邓晓力,女,高级分析师。美国纽约州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AT&T任市场科学决策部市场分析师, Providian Financial金融公司高级风险分析师,花旗银行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200111月加入招商证券,历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其间于20041月至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分管财务部、风险控制部、清算中心、培训中心。现任本公司董事。

许小松,男,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文光,男,美国寿险管理学会寿险管理院士、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73年至1984年间先后担任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香港区副总裁助理、市场拓展部经理、副总裁(营业部)等职务;1984年至2000年间先后担任安泰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00年至2009年间担任ING集团亚太区香港、澳门地区总经理。1988年至今担任香港海港扶轮社社员;1999年至今担任香港童军总会筲箕湾区会会长;2010年至今担任交通康联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春花,女,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博士后。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客座研究员、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教授、澳洲国立大学国际管理硕士课程客座教授、广东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企业文化协会常务理事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协会理事。陈春花教授曾先后出任山东六和集团总裁、康佳集团、科龙集团TCL集团、美的家电、南方航空、广东电信等公司管理顾问。讲授课程主要有《组织行为学》、《企业文化与跨文化管理》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语菡,女,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MBA。曾先后就职于丸红株氏会社(美国)公司产品部,Ananda(USA)亚洲业务部,美国ASI太平洋地区业务发展部副主任,美国iLink Global公司高级分析员以及咨询委员会委员。2001年初至2005年,就职于香港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任董事总经理一职,管理上市直接投资基金-招商中国直接投资基金(HK0133)。其间曾先后出任招商证券监事会主席,巨田证券监事会主席,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6年至2007年,任职于中集集团,出任南美战略发展项目负责人。2008年至今,出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HK0133)之董事及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会计师。198107月――198311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会计;198311月――1988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08月――1994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11月――2006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200112月――2009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0603月――2009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2月至2006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6月至2007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7月至200811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11月至20106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郭中华 ,男,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后。1999年开始从事金融行业,曾在贝荣德纽约风险管理部金融模型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风险管理部、纽约 GreenTech Research LLC 对冲基金任职。2008年加入ING 投资管理公司地区总部,负责 ING 亚太区第三方和保险自营组合的投资风险管理。现任公司监事。

路明,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硕士。1999年加入银华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交易主管职务;2005年加入东方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交易总监职务; 2006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交易部高级交易员、首席交易员,现任交易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9月至20103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赵生章,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项目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副经理、内核部经理(投行内核小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负责公司公开发行及上市等相关事宜),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督察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吕一凡,男,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00年进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从事研究、产品设计、基金投资等工作,曾任基金开元、基金隆元(南方隆元)、南方高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全国社保投资组合投资经理,2013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国强,男,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分析师、债券销售交易部经理、产品设计主管、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4月至2004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张国强,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分析师、债券销售交易部经理、产品设计主管、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09827日至20111029日)。现任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0625日至今)、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191日至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2321日至今),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邓栋,男,中国国籍,工学硕士。2008年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0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39日至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419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吕一凡、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张国强、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负责人袁野、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专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杨渺、基金经理陈玉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115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1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9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169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9AK单元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

电话:(075583196377

联系人:苏菁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90

联系人:仇小彬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峰

3.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王均山

4.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5.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6.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7.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

法定代表人: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8.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155

传真:(01063636157

联系人:李伟

9.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11.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谢小华

12.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3.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4.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5.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38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

17.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8.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9.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20. 代销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46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刘丹

21. 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22.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3. 代销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李珍

24.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25.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26.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2号楼22-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27. 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28.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9.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30.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1.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2.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薇

33.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4.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8832

联系人:滕艳

35. 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6.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7. 代销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784502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杨

38.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39. 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40. 代销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41. 代销机构: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42.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43.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44. 代销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0471-4972343

传真:0471-4961259

45.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46.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法人代表:沈强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

联系人:王霈霈

47.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48.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49. 代销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10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50. 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51.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159

联系人传真:0755-83007034

52. 代销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53.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54. 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55.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56.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2220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公司网站:***

客服电话:400-089-1289

57.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58.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59.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60.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205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61.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374号楼449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62. 代销机构: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111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63.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2号楼2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法定代表人:马蔚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成立日期:1993124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21亿元人民币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30

法定代表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汪芳

联系人:曾浩

四、基金名称: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保本

(一)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内申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二)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3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三)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高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对第一个保本周期之外的保本周期,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七、基金的保证

(一)基金保本的保证

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基金保本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加上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部分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4、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8)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5、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代偿的金额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信息)

2)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金额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中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金额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保证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追偿的,仅得在保证期间内提出。

(三)保证费用(即担保费)的费率和支付方式

1、保证费率

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年费率计提。保证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保证费用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支付方式

在基金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保证费用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担保人。

(四)更换担保人

1、更换担保人的情形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但因担保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除外。

2)某一保本周期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更换后的担保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不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合同》项下享有的保本条款,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更换担保人的程序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

1)提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权提名新担保人,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应当符合保本基金担保人的资质条件,且同意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担保。

2)决议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中约定的程序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形成决议(在基金管理人确定担保人已丧失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在知道该等情况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更换担保人)。

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表决通过。

3)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4)担保义务的承继:基金管理人应自更换担保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担保人签署《保证合同》。自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将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的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5)公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保本周期结束后更换担保人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更换后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机制,此项担保人更换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有关资质情况、《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八、保本周期到期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到期赎回或转换的到期期间以及为下一保本周期开放申购的期限等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保本周期届满时,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4、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6个月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九、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保本周期内

通过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动态配置和有效的组合管理,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寻求组合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期间收益的最大化。

(二)变更后“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通过灵活动态的资产配置,在股市和债市之间选择投资机会,精选股票和债券品种,适当集中投资,致力于在多种市场环境下为投资者创造绝对收益。

十、投资方向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本基金投资的保本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等。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在上述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间的配置比例。

(二)变更后“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利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技术,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的目的。

1)配置策略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

2)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匹配、期限结构配置、信用策略、相对价值判断、动态优化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的分析,确定债券组合久期

2)收益率曲线分析,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

3)信用策略

4)相对价值判断

5)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本基金采取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1)行业配置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2)本基金综合运用招商基金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1)买入权证对股票投资组合中相应的正股进行套期保值

2)根据市场隐含波动率趋势判断构建波动率差组合

3)构建套利策略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权证投资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1)资产配置方法

在资产配置方法上,投资组合管理人在借鉴国际先进投资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投资管理经验,建立了自己的资产配置体系。招商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系分为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具有一定核心优势的且成长性良好、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以寻求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3)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在本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过程中,将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来说:

①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②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货币市场工具组合资产配置;

③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债券投资的组合久期,并根据通胀预期确定浮息债与固定收益债比例;在满足组合久期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1)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

在本基金的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式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可转债投资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产品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产品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1)买入权证对股票投资组合中相应的正股进行套期保值

2)根据市场隐含波动率趋势判断构建波动率差组合

3)构建套利策略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权证投资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十二、业绩比较基准

(一)保本周期内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二)变更后“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45%

十三、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是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低风险品种。

(二)变更后“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招商灵活配置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十四、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630日,来源于《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2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7,809,492.66

21.93

 

其中:股票

147,809,492.66

21.93

2

固定收益投资

504,910,517.40

74.90

 

其中:债券

504,910,517.40

74.9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185,227.82

1.07

6

其他资产

14,215,080.50

2.11

7

合计

674,120,318.3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719,857.20

1.7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4,439,312.05

19.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960,000.00

4.13

E

建筑业

9,610,406.04

2.49

F

批发和零售业

6,377,989.37

1.6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753,928.00

4.34

J

金融业

4,836,000.00

1.25

K

房地产业

4,955,000.00

1.2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57,000.00

2.1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7,809,492.66

38.2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795

国电电力

7,000,000

15,960,000.00

4.13

2

002104

恒宝股份

899,950

11,618,354.50

3.01

3

600637

百视通

408,926

11,449,928.00

2.97

4

000651

格力电器

370,000

9,272,200.00

2.40

5

600763

通策医疗

300,000

8,157,000.00

2.11

6

000012

玻A

799,905

7,415,119.35

1.92

7

002431

棕榈园林

359,996

6,825,524.16

1.77

8

002234

民和股份

799,983

6,719,857.20

1.74

9

300353

东土科技

199,906

6,384,997.64

1.65

10

601607

上海医药

599,999

6,377,989.37

1.6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4,975,000.00

6.4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87,674,722.90

100.4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92,260,794.50

23.90

8

其他

-

-

9

合计

504,910,517.40

130.8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098

11八钢债

639,990

65,733,372.90

17.03

2

122103

11航机01

570,000

58,425,000.00

15.14

3

122711

12郑新债

502,010

55,120,698.00

14.28

4

122755

12潭城建

510,590

55,041,602.00

14.26

5

113001

中行转债

500,000

50,055,000.00

12.97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0,337.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156,630.6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803,873.72

5

应收申购款

14,238.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215,080.50

 

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50,055,000.00

12.97

2

110018

国电转债

17,320,402.00

4.49

3

113002

工行转债

13,125,600.00

3.40

4

110020

南山转债

6,668,992.50

1.73

5

110012

海运转债

4,184,800.00

1.08

6

110016

川投转债

906,000.00

0.23

 

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09.01-2011.12.31

5.10%

0.24%

1.67%

0.02%

3.43%

0.22%

2012.01.01-2012.12.31

6.47%

0.34%

4.61%

0.01%

1.86%

0.33%

2013.01.01-2013.06.30

3.13%

0.54%

2.11%

0.01%

1.02%

0.5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06.30

15.40%

0.39%

8.39%

0.01%

7.01%

0.3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91

十六、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第一个保本周期担保人保证费用自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4、上述(一)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4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二、释义”。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三)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销售机构”。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

7、更新了“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更新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1014


原标题: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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