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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05:19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3号)和2012年6月29日《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54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9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IOPV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等;(3)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等;(4)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由于登记结算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额结算交收模式,当投资者赎回申请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被赎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赎回现金替代款。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8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境外股票指数基金

  三、 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五、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同时,本基金可适当借出证券,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二)替代性策略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法规规定本基金不能投资关联方股票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恒生H股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六、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七、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3年9月6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6,065,893.82 95.86
  其中:普通股 146,065,893.82 95.86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66,403.94 1.22
8 其他各项资产 4,435,010.65 2.91
9 合计 152,367,308.41 100.00

 

  

  注:上表中的普通股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3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146,065,893.82 96.12
合计 146,065,893.82 96.12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30,552,815.91 20.11
材料 5,140,041.57 3.38
工业 5,058,283.68 3.33
非必需消费品 5,604,414.29 3.69
必需消费品 1,414,672.80 0.93
保健 2,317,348.75 1.52
金融 89,061,713.86 58.61
信息技术 - -
电信服务 3,642,782.46 2.40
公用事业 3,273,820.50 2.15
合计 146,065,893.82 96.12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6,006,000 15,261,212.97 10.04
2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9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3,787,000 14,750,855.42 9.71
3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9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3,236,000 14,151,220.54 9.31
4 PetroChina Co Ltd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857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1,878,000 12,341,347.43 8.12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86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2,273,200 9,886,517.33 6.51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2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663,000 9,717,272.76 6.39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181,000 7,525,963.71 4.95
8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2,053,000 5,233,014.88 3.44
9 China Shenhua Energy Co Ltd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303,000 4,778,822.07 3.14
10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1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210,000 4,140,068.63 2.72

 

  

  注: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4,434,698.76
4 应收利息 311.8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35,010.65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8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 6.09% 0.80% 14.98% 1.20% -8.89% -0.40%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18.15% 1.38% -20.01% 1.44% 1.86% -0.06%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6月30日 -13.17% 1.15% -8.03% 1.34% -5.14% -0.19%

 

  

  注: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上述净值表现数据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 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

  制及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十、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陈晓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邓斌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管理一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战略官。

  谢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53011、53061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化成先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兼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现任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民先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副总裁。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基金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兼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及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南京分公司及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执行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品执行官,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3月29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3月31日起任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1月1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9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21日起任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9月28日起任职)。

  3、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罗山先生、费鹏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罗山先生,天体物理学博士。曾任巴克莱银行纽约分行衍生品交易部董事、新加坡分行信用产品交易部董事,苏格兰皇家银行香港分行权益及信用产品部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结构化产品部总经理,诚信资本合伙人,五矿证券公司副总裁,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费鹏先生,机械工程学博士。曾任道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SSgA)研究员、投资经理、北美主动型量化股票基金研究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外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境外市场的开户、交易、结算、登记、存管等各项费用;

  (7)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8)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为了基金利益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除外;

  (12)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或预提的任何税收、征费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和罚金;

  (13)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包括境外投资顾问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要根据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基金首次挂牌之日起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个会计年度累计计提指数使用费金额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则基金于年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季度首日起15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4)本条第1款第(3) 至第(14)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费用调整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了必备的程序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赎回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本基金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费用计算公式为:

  申购/赎回佣金=申购/赎回份额×佣金比率

  本基金申购、赎回佣金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投资者申购、赎回确认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费用、销售服务费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等。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十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95559

  十三、境外托管人

  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管理层:

  主席: 欧智华

  行政总裁:王冬胜

  联系人: Rana Bhugoowan | 汇丰证券服务销售及业务发展银行和券商组区域主管

  电话: +852 2822-4654

  传真: +852 2877-9489

  公司网址: ***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

  (2)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

  (3)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胡天彤

  联系电话:022-28451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

  (4)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

  (5)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

  (6)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

  (7)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

  (8)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

  (9)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

  (10)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

  (11)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

  (12)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

  (13)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14

  网址:***

  (14)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雷宇钦

  联系电话:0591-38507679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

  (15)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

  (16)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

  (17)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

  (18)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

  (19)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

  (20) 高华证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01-1806、1826-1832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01-1806、1826-1832室

  法定代表人:章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988

  网址:***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3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四节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3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2. 在“第五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3. 在“第六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4. 在“第十一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的部分内容。

  5. 在“第十九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6. 在“第二十节 境外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7. 在“第二十一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补充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信息,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8. 在“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部分内容。

  9. 在“第二十五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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