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3年8月16日起,包商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1 |
|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2 |
|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3 |
|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5 |
|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6 |
|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7 |
|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8 |
|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080009 |
| C类080010 | |
|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 080011 |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12 |
|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15 |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从2013年8月16日起,本公司通过包商银行开办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下限均为100元。
二、从2013年8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包商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包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6016(内蒙、北京),
967210(深圳、宁波),
65558555(成都)
网址:***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