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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代销机构等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04:43 作者:

  一、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10日起,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00050,基金C类代码:000052)、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10,基金A类代码:160811,基金B类代码:150115)。

  二、同时,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同时参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重要提示: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未开通定投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

  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公司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关于增加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10 日起,上述证券公司将代理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00225,基金C类代码:000226)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3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机构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6-600109 地区服务热线: 95105111(四川)

  公司网址:***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

  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址:***

  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

  10、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公司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3年7月10日起,兴业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

  二、从2013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兴业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从2013年7月10日起上述基金开通电子渠道费率优惠,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基金并扣款成功的,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0.6%(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则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从2013年7月10日起上述基金开通定投业务,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进行定投签约的,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受如下费率优惠: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兴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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