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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货币元旦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等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货币
基金主代码 260102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2年12月28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12月28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货币A 景顺长城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02 260202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3年1月4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在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及其他业务正常进行。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7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自下一工作日(即2012年12月28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2年12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元旦”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3年1月4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4、投资者如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机构网点进行咨询: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渤海银行、金华银行、嘉兴银行、天相投顾、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英大证券、华福证券、国金证券、华龙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国盛证券、国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众禄基金、数米基金网和诺亚正行等机构代销网点。

6、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诺亚正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2月28日起新增诺亚正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诺亚正行为代销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2)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3)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2、代销机构信息

代销机构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二、通过诺亚正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自2012年12月28日起在诺亚正行开通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本公司基金转换最低份额为1000份,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诺亚正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通过诺亚正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诺亚正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诺亚正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2)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3)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诺亚正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诺亚正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诺亚正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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