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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辉深100等权开通银行定投及相关费率优惠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6:52 | 作者: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9)(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述部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上述部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 1、开通时间及代销机构 自2012年9月27日起开通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及浦发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 详见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及浦发银行的有关网上银行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以上销售机构约定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机构名称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款金额 建设银行 50000元 中国银行 50000元 农业银行 50000元 招商银行 50000元 交通银行 50000元 民生银行 50000元 浦发银行 50000元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机构名称 定投申购费率折扣 网银申购费率折扣 建设银行 8折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全部7折 中国银行 8折 网上银行8折 农业银行 8折 8折 交通银行 8折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8折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网上银行定投或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建设银行:自2012年9月27日起,不限期; 中国银行:自2012年9月27日起,不限期; 农业银行:自2012年9月27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交通银行:自2012年9月27日起到2013年6月28日(其中网银定投业务优惠自2012年9月27日起,不限期); 三、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银行的有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建设银行 *** 95533 中国银行 *** 95566 农业银行 *** 95599 招商银行 *** 95555 交通银行 *** 95559 民生银行 *** 95568 浦发银行 *** 9552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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