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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0指数(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8日 07:27 作者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2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09]755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09年9月25日成立。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指数投资的有关风险,比如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3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EMBA。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副总经理、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华泰证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部股票事务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李真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材料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工业部科技司材料工艺处、科研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总工程师秘书、科技与质量监督司行业技术处副处长;深圳亚洲金刚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干部交流);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综合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工业一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周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某公社会计、团委书记;江西财经学院教师、企业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办公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成人教育处处长(副教授);深圳中旅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部长、计财部部长,兼任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财务部,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良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会主席。
  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获得美国NASD Series 7 & 65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 Endowment)及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 Markets Management, LLC),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究。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现任HCM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United World College of Southeast Asia Foundation校董、耶鲁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
  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港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编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财务金融学教授,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二、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江商学院金融教授、EMBA和高层培训项目学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北京会计公司总经理(正处级);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经济师讲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本科。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历任深圳三九企业集团三九贸易公司职员,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生兼助教,广东美的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主管。
  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
  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华林营业部客户经理、研究发展中心市场分析师、经纪业务部市场分析师、办公室文秘部经理、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EMBA。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1998年加入南方基金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会主席。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郑文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2000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秦长奎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工程师、华泰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总裁助理。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4、基金经理
  张原,美国密歇根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4月加入南方基金,曾担任南方基金研究部机械及电力设备行业高级研究员,南方高增及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今,任南方500基金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南方绩优基金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南方高增基金经理。
  潘海宁,会计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3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开元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监助理、数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等职务。2009年3月至今,任南方300指数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南方深成ETF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南方500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裁高良玉先生,副总裁郑文祥先生,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专户投资管理部总监吕一凡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李海鹏先生,研究部总监史博先生、投资部执行总监陈键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6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2年3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120只,包括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代销券商和其他代销机构:
  二)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待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履行适当程序使本基金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5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一)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原则上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复制法,按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权重构建组合。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配合使用优化方法作为补充,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至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通过指数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根据中证500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中证500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中证50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 当成份股发生增发、送配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 特殊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标的指数权重进行购买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者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上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的限制;②标的指数成份股长期停牌;③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④成分股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有可能面临重大的处罚或诉讼。
  构造替代性组合的方法如下:
  ① 按照与被替代股票所属行业,基本面及规模相似的原则,选取一揽子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作为备选库;
  ② 采用备选库中各股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一般采用一年以内)的历史数据,计算各股票与被替代股票日收益率的相关系数;
  ③ 选取备选库中与被替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模拟组合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各股票的权重;
  ④ 按照求解的权重构建组合以替代标的成份股。
  我们认为,据此得到的优化组合的收益率波动能较好的代表被替代股票的收益率波动情况。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国家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进行配置。
  (四)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以实现以下目的:
  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适当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组合的持有收益覆盖一定的基金固定费用;
  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减少现金及债券对跟踪指数的拖累。
  九、 标的指数和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中证5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5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5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合适作为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更换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程序,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予以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单位均为元)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9)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内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场外申购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场内申购时投资者只能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4%,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为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和其他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 对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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