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80007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2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3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2,121,489.20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212,148.92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3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1年度第一次 |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10%。
2、基准日可分配收益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201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该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14.93%。
3、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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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登记日 |
201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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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 |
- |
201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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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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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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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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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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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红利,且不允许变更分红方式。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