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4日 04: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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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2年1月5日起,增加万和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2.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6.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7.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 8.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 9.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万和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万和证券的规定。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万和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万和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站:***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 2.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万和证券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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