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7日 05: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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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离规则,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上市代码150034,份额简称:聚利A)基金份额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上市代码150035, 份额简称:聚利B)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其中,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才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为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1年6月9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持有的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录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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