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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6日 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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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号文批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4年2月27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12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4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4年4月12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文批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许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 2、监事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3)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5)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1)现任基金经理: 邹新进先生,硕士。邹新进先生于2004年7月加盟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分析师。2007年7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担任研究部副总监,2010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3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0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98只,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9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2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2010年,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获得《财资》设立的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家个人大奖。本行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李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 2)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 010-65558000 联系人: 李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66688 联系人:蔡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 4)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 ***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 *** 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 8)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0512-96288 公司网址: *** 9)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323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公司网址:*** 1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235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0764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 12)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 1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 14)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15)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026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 16)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 17)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公司网址:*** 18)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5475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 19)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95513 公司网址:*** 20)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电话: 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 21)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 22)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10-665816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 23)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方式:021-63325888-3004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 24)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方式:010-88085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25)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上海) 公司网址:*** 26)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站:*** 27)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 28)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 29)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 30)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31)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高颂 联系电话:0755-83709901 联系人:罗鸣捷 客户服务:0755-83710885 公司网址:*** 32)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1栋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联系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址:*** 33)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 34)名称: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代行) 联系电话:0471-4962367 联系人:常向东 公司网址:*** 35)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孙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 36)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 37)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 38)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 39)名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公司网址:*** 40)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41)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张建平、罗绍辉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42)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2638 传真: 010-66594568 联系人:张建伟 网址:*** 43)名称:天相投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 010-66045566 联系人:林爽 网址:*** 44)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联系人:刘邦兴 45)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0755-22627052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0755-22626172 公司网址 *** 46)名称: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 47)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30 联系人:王京京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48)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网站:*** 49)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581 联系人:张于爱 网址:*** 50)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网址: ***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仲晓峰 (三)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电话:021-22122888 联系人:彭成初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股票基金,专注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上具有成长潜力的小盘股。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国内外成功的基金管理经验,在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下,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基本面研究,充分发掘小盘股所具有的潜在成长性带来的投资机会,并通过波段操作的择时策略追求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从而实现投资者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基于基金管理人国际化的研究平台,融全球分析的资源与中国研究团队的智慧为一体,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依靠坚实的基础分析和科学的金融工程模型,把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利投资机会,构建最佳的投资组合,实现长期优于业绩基准的良好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总体上说,对于本基金的投资重点———小盘股而言,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综合使用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科学严谨的财务分析和深入的上市公司调研与独特的草根研究等多种手段精选个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第二个层次是资产类别配置层面的风险管理,即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行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达到控制基金风险的目的。总之,本基金在投资管理的每一个层次都将定性研究和量化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风险收益结构的最优性。 1、自下而上的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整体的投资策略以“自下而上”的股票选择为核心。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对象是未来具备良好成长性并且现时估值水平较低,股价中尚未充分反映公司未来高成长性的小盘股。通常情况下,小盘股投资将占本基金股票总投资的80%以上。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中,本基金对小盘股的界定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50%的股票归入小盘股集合;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内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则参照最近一次排序的结果决定其是否纳入小盘股集合。若因某些小盘股市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小盘股的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基金对于小盘股的界定方式将随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与变革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成长性和估值水平是本基金选择股票过程中考虑的两个最主要因素,基于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考量,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两类股票。 (1)在行业处于高速增长时期或公司在行业中具有独特的、短期内难以被模仿的竞争优势,使得公司在未来具有可持续的高成长性,并且目前的估值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 (2)公司的现状不甚理想,但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实质性变化,使公司的业绩得以大幅度增长,并且这种基本面的变化尚未充分反映到股票价格中的上市公司。 2、资产类别配置层面的风险管理 虽然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但仍然要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手段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严格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积极有效地调整基金的资产类别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的市场风险暴露。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20%-75%;债券资产20%-65%;现金类资产5%-15%。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在强调基金投资偏股型的同时也注重保持整体投资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以规避小盘股的流动性风险。 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3、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小盘股市场的市场风险,在进行股票、债券与现金三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把基金资产中的一部分进行债券投资,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构建与调整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对象目前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中的债券品种,投资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此外,未来市场可能推出的各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也将成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结构调整、制度建设和品种创新、投资者结构变化)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将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投资管理流程 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及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并防止基金介入内幕交易或陷入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投资决策 ①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基金经理定期制作的《投资策略报告》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报告》经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签阅后备案。 ②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名单,并上报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③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和其他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全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1、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3、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小盘股指数与天相中盘股指数的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为(天相小盘股指数×60%+天相中盘股指数×40%)×60%+上证国债指数×40%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的股票基金,由于其股票投资组合以小盘股为主,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平衡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 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招行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基金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基金投资人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转换入业务的基金投资人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2)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0%,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归注册登记人所有。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和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适用销售机构: 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④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货币)。 ⑤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3)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C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网上直销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可享有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转换费率优惠规则如下: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国联安网上直销平台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本公司旗下债券型基金通过国联安网上直销平台转换为本公司旗下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时,按基金的优惠申购费率进行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优惠申购费率在标准申购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各银行卡不同的折扣率计算。前端申购费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8折;农业银行卡7折;工商银行卡5折;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均为4折。原申购费率优惠后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优惠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各银行卡不同的折扣率计算。前端申购费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8折;农业银行卡7折;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均为4折。原申购费率优惠后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D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其中: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D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②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A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B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C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D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③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500,000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元,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不满1年,则 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率 =500,000.00×1.250×0.5%=312.50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5%/(1+0.5%)=3107.80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500,000.00×1.250-312.50-3107.80=621,579.7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621,579.70/1.050=591,980.67份 (4)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重要提示: ①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和国联安货币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 (四)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1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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