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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银河银信添利基金份额分类后续事项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9日 05:43 作者
    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管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托管人";)托管的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8年5月23日起实施份额分类并调整费率,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B两级,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由于基金费用计提方式的不同,导致两类基金的份额净值不同,在基金收益分配时两类基金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也不同。为避免基金分红时对原基金合同中"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产生理解歧义,适应分级基金实际运作,基金收益分配应依照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因此,为确保基金收益分配合规,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并经托管人同意,对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基金合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中修改的内容
  1、在基金合同第一节"前言和释义"中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基金合同第五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增加如下内容:
  (1)增加 "三、基金份额类别" 条目(原基金合同第五节第"三至第十"条序号及内容相应调整为第"四至十一"条),具体增加的内容如下:
  " 三、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互相转换,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和时间在基金转换开始公告中列明。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原基金合同第五节第"四、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内容修改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金进行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收取前端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零,但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超过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3、在基金合同第十六节" 基金收益与分配"进行如下修改
  (1)在";二、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中,";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修改为:"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三、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在段尾增加"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4、在基金合同第二十三节"基金合同摘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二、托管协议中修改的内容
  托管协议参照基金合同修改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1、在托管协议"释义"中增加如下内容: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第九节 "; 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中";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修改为: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访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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