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2206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国证监会《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128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11年2月2日(星期三)至2月8日(星期二)休市,2月9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1年1月31日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1年1月31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2011年2月9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本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 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4)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i.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ii.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人: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此项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帐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
备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