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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2日 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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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450号文批准募集。自2008年4月22日起至2008年5月2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11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注册资本:壹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四个直属部门和两大销售业务体系,分别是:总裁办公室、股票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交易部、产品规划部、市场部、基金运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零售业务和机构业务。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与精算等企业年金咨询工作。市场部负责基金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和控制。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零售业务下辖北京区域、上海区域、南方区域、客户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客户、渠道销售和服务工作。其中,零售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各部门使用公司官方网站营销资源的归口管理和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渠道产品组负责公司的银行渠道开拓、销售推广服务工作,以及公司产品销售前包装整合工作。机构业务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机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机构业务下辖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理财部-上海和机构理财部-南方和券商渠道组。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理财部-上海和机构理财部-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券商渠道组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 截止到2010年11月28日,公司总人数316人,其中64%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士,董事长。1983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香港中银集团、招商银行证券部、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长盛基金管理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汤维清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起先后在成都探矿工艺研究所、深圳天极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起先后在上海同济大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周长青先生,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主任科员,中信银行支行负责人,中国民族信托投资公司理财总部副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长)、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起任博时公司独立董事。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1978年起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英国高诚证券 (HK) 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国兴业证券 (HK) 有限公司、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4月起任博时公司独立董事。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1985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微观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工作。2001年4月起任博时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夏永平女士,硕士,监事。1984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00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先后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珠海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窦广清先生,监事。1987年起先后在海军后勤学院、中国银行塘沽分行工作,2006年12月至今任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培德先生,监事,CFA。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1995年起先后在霸菱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Barings)、富达投资管理公司(Fidelity)、美林公司(Merrill Lynch)工作。2008年至今,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之职。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获硕士学位。1998年起先后在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北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8月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07年任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肖风先生,简历同上。 杨锐先生,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副总经理。1999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宏观研究员、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至2006年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期间在Allianceber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学习。2006年5月至今担任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2007年后曾兼任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混合组投资总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QDII)基金经理。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李志惠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1993年7月起先后在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研究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工作。2004年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雪松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88年起先后在北京市财政局统计科、日本大和证券综合研究所、中信证券、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小组金融工程师、市场部南方区域销售主管、市场部南方大区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零售业务部董事总经理。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王德英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任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现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汤义峰先生,博士。200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师、股票投资部数量化研究员、数量化研究员兼任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基金裕泽的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5月起任投资经理兼数量化研究员。 2010年3月起任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期间,陈亮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肖风 委员:杨锐、邵凯、董良泓、夏春、张志峰、王政、张峰 肖风先生。简历同上。 杨锐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夏春,经济学硕士。199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系。1996年起先后在上海永道(现为普华永道)会计财务咨询公司、招商证券研发中心策略部工作。2004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宏观与策略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兼任策略分析师、博时平衡配置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任策略分析师、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基金经理。 张志峰先生,博士。1996年5月起先后在摩根士丹利集团、巴克莱全球投资集团、LABRENCHE STRUCTUR PRODUCTS工作。2008年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股票投资部另类投资组投资总监。 王政先生,1966年生,博士。1995年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7年起先后在美国新泽西州道琼斯公司、美国新泽西州彭博公司研发部、美国加州巴克莱全球投资公司工作。2009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股票投资部ETF组投资总监、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张峰先生,博士。1988年起先后在Haugen Finnancial System, 花旗集团TIMCO资产管理部、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ASTEN INVESTMENT ADVISORS 工作。2010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数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截至2010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707.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6.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3%,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至21.94%。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4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00%,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09 个百分点和1.46 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41%,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04.72%。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4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5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2 位,为中资银行之首;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融时报》颁发的“中国最佳渠道银行”;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2. 代销机构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5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7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7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9)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85)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8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8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21-65176800 负责人:王卫东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陈周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四、基金名称 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那些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的企业所带来的持续投资收益,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的企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型价值投资策略,即采用以精选个股为核心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在战略上,强调自上而下的组合管理;在战术上,强调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具体投资策略为: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金融工程手段和投资组合管理技术,保持组合流动性;在选股层面,按照价值投资原则,利用研究人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和金融工程的财务数据处理能力,从品质过滤和价值精选两个阶段来精选个股,选择价值被低估且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壁垒优势或者品牌壁垒优势等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作为构建股票组合的基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三层结构,即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和自下而上的选股或选债策略。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采用市值加权计算的债券指数,其中涵盖了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和金融债,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趋势特征。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60%-95%,取中位数8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2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投资基准确定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2.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前端申购费率 (2)后端申购费率 2.赎回费用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扣除转出基金赎回费应归资产部分后的余额归注册登记人所有。 (1)申购费补差 A、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由前端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前端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前端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前端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B、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向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端认/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除收取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外,当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收取差价; C、对于两只后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适用的后端认/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端认/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适用的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由后端认/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端认/申购费差价;由后端认/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2)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7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一)2010年6月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2010年6月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三)2010年6月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四)2010年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浦发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0年6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0年7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七)2010年7月1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八)2010年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2季度报告》; (九)2010年8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十)2010年8月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十一)2010年8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十二)2010年8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三)2010年8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四)2010年8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五)2010年8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成立的公告》; (十六)2010年8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2010年9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八)2010年9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九)2010年10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二十)2010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3季度报告》; (二十一)2010年11月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二十二)2010年11月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十三)2010年11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成立的公告》; (二十四)2010年11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业务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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