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9日 07: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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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截至2010年12月27日,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96元,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64元。因近日市场波动较大,为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本公司决定将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的分红金额调整为: 1、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3元; 2、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3元。 本次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7日、除息日为2010年12月28日,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12月29日。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经过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公司)确认并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其它有关本次收益分配的事项请参见于2010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的《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咨询办法: 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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