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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3日 05:20 作者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460005,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 2010年12月10日,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代码:460005)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490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91,274,572.29元。以2010年12月10日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2月28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12月29日
  3、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10年12月2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2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泰柏瑞价值增长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10年12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12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会先按照该投资者开户时为基金账户选择的分红方式来处理分红;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的基金账户分红方式,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再按照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处理。不清楚或遗忘是否选择过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可咨询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者查询最近的基金对账单来了解目前的分红方式,以决定是否更改分红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12月28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七、咨询办法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001(免长途费) 021-3878 463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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