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9日 05: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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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2月9日起,东莞银行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在东莞银行的所有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赎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客户服务电话:96228 网址:***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网址: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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