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4日 07: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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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26日起,恒泰证券开始代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 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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