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8日 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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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2日至2010年9月30日) 注:1.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的约定: (1) 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自2004年11月5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和资产配置比例适用如下规定: 1)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 2) 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限制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正常情况下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2)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8.5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宏观经济运行相对平稳,工业增加值等宏观同比数据在连续多月回落之后于三季度开始出现回升,虽然通胀同比数据仍在高位,但随着季节性因素的减弱,环比增长压力已有所减轻,三季度汽车、工程机械、地产等重点行业数据好于预期。随着宏观数据逐渐企稳,投资者对经济二次回落预期有所减缓,市场开始逐步修复由二季度过于悲观的经济和政策预期所导致的过度反应。与此同时,市场估值结构远离平衡似乎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惯性趋势,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及政策退出主线的市场结构分化仍在三季度进一步延续。上证指数最终季度涨幅10.73%,50指数同期涨幅5.17%,作为增强型指数基金,50指数基金三季度基金净值跟随基准指数出现一定幅度的反弹。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2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6%,同期基准指数收益率为5.17%,年化跟踪误差1.74%,在合同规定的控制范围之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决定经济运行方向的仍是经济基本面的中长期趋势,而这一趋势不会因为经济数据短期反复产生方向性的变化。结构上看,消费的平稳增长以及外需的逐渐恢复将成为带动经济进一步复苏的重要推动因素,经济正逐渐步入一个增长更为平稳以及结构更为均衡的区间。基于微观经济实体良好的基本面、前瞻性的调控政策以及后续可以进一步释放的内需空间,我们对国内经济中长期的增长前景依然维持相对乐观的判断,企业盈利稳步增长的趋势将进一步延续,市场的趋势和结构特征将逐步反映经济及企业基本面逐渐转好的过程。股指期货及融资融券等金融创新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渐显现,在多层次金融工具逐渐深化的过程中, 相信结构性因素将逐渐取代系统性因素成为影响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 50指数基金将继续在努力控制基金相对基准指数的跟踪误差的前提下,根据对市场未来结构性变化的判断,对投资组合做适度的优化和增强,力争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资本增值。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大盘蓝筹股未来长期稳定的增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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