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3日 05: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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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0月15日起,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以下简称"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以下简称"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以下简称"银华沪深300指数(LOF)")以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2,以下简称"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的销售业务,并同时开通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银华沪深300指数(LOF)以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联系人:何佳 电话:0991-8824667 传真:0991-8824667 客服电话:96518 网址:*** 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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