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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8日 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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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 注: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债)、资产支持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其中权证资产比例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本基金的大类资产投资标的及具体比例范围,我们选择将本基金主要投资持有的大类资产即债券资产的市场表现作为基金业绩的参照。在债券资产表现的代表指数选择上,我们选择市场上广泛采用的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 (2009年4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4月24日,建仓期为2009年4月24日至2009年10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只开放式基金,即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暂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因此无法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刺激政策负面效应开始显现,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金融领域潜在风险突出,经济增长速度超出潜在增长水平较多,通胀压力逐步增强。在此背景下,政策重点从保增长开始向调结构和控通胀转移。二次去杠杆过程启动,信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都受到严厉的调控,M1、M2等领先指标年初以来处于下降通道当中,工业增加值等同步指标下滑趋势也已在二季度基本确认。随着二次去杠杆进程的逐步清晰,市场对于经济增长担忧明显增加,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权益类资产被市场抛弃,而固定收益资产受到追捧。 上半年我们在普通债券投资上继续采取了积极的策略,适度提高了组合久期,并重点增加了信用债券配置。一季度我们谨慎参与新股申购,但二季度开始我们对于权益类资产采取了保守的投资策略,逐步降低了可转债和股票仓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上半年中欧稳健收益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09%, 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95%,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宏观经济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政策有可能根据经济形势适度微调,不确定性较大的因素依然是通胀情况。目前通胀仍未得到控制。6月CPI出现了一定幅度下降,但预计未来仍将会走高,乐观预计10月或将达到阶段高点,但异常天气情况、猪肉价格、农产品价格等不定性因素增加了通胀走势预测的难度。 经过上半年的调整,目前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相对投资价值正在逐步发生转变,普通债券收益率曲线继续向下的空间较为有限,而可转债市场的估值正逐步趋于合理,其长期的投资时机或许在下半年出现。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和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向A类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权益登记日及除权日为2010年1月18日。本基金A类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16元,合计发放红利261,236.87元,其中现金分红为250,419.94元,红利再投资为10,816.93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向全体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权益登记日及除权日为2010年6月29日。本基金A类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元,合计发放红利8,494,509.61元,其中现金分红为6,237,852.87元,红利再投资为2,256,656.74元。C类每10份派发红利0.40元,合计发放红利5,970,688.60元,其中现金分红为5,135,173.39元,红利再投资为835,515.21元。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在适当时候对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中欧稳健收益债券A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8,755,746.48元。 报告期内,中欧稳健收益债券C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5,970,688.60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总额为368,297,511.8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402元,基金份额总额215,296,830.05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373元,基金份额总额153,000,681.79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4月24日至2009年6月30日,可比期间不完整。下同。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刘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桦,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驿雯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第208号《关于核准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151,799,709.5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52,411,566.0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11,856.4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基金手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认)购、赎回时收取申(认)购、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认)购、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债)、资产支持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股票仅指新股,包括IPO和增发新股;权证指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半年度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 % / 当年天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上市公司未能按交易所要求按时披露重要信息、公布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4,500,000.00元,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及7月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合计数中的比例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无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3月3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陈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鹏先生于2010年3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24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常喆先生因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常喆先生自2010年4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自2010年4月26日起至公司新任董事长到任止,由公司总经理刘建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90日。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5月11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聘任聂曙光先生为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与现任基金经理林钟斌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10.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本报告期内无交易单元变更的情况。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10年1月29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10年5月13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3、2010年6月21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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