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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积极成长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8日 08:31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基金已于2007年2月7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1:2.521248538。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9月9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6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当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时,本基金可加大投资债券市场的比例,但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重最低不低于40%。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3.05%。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0年6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21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陈志民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何云峰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曾出现2个交易日公募基金合计持有瑞贝卡超过总股本的10%的情况,后已及时调整至合规,除此以外,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A股市场中止了2009年的上涨,呈现大幅下跌走势,跌幅全球领先。海外经济经历一季度的持续复苏进程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和各国刺激政策逐步退出给未来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阴影,海外股票市场二季度出现下跌,完全抵消了1季度的上涨。国内经济在信贷严控、地产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多重政策压力下增速环比显着减缓,加之A股市场持续不断的新股发行和再融资,导致流动性较为紧张,投资者信心严重不足,市场成交量极度萎缩。2010年上半年上证综合指数下跌878.77点,跌幅达26.82%,从板块及个股走势上看,市场呈现轮跌态势,但结构性差别较为明显。受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转型影响较大的煤炭、有色、钢铁等周期类板块个股跌幅较大,而医药、消费等稳定增长板块整体走势较好,跌幅较小。
  为应对上半年A股市场的振荡格局,同时考虑到宏观调控可能给经济增长和企业盈利带来的压力,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采取股票仓位灵活适中的投资策略,尤其是2季度适当降低了股票仓位,同时对股票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在行业配置上,重点增加了食品饮料、家纺、医药、商业零售等板块个股配置,对估值合理的新材料、节能减排个股也适当增加了配置,对煤炭、工程机械、水泥、钢铁、地产等周期性板块大幅降低了配置比例,同时适当增加了基本面优良、成长性较好的小盘股配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4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6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8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下半年,海外经济和国内经济仍处于较为复杂的状态中。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如何进一步演变,处在诸多两难抉择关口下的国内经济政策如何演变,都值得我们去思索。从国内经济增长模式看,目前是从后重工业时代进入消费时代的关键阶段,在未来的“十二五”规划中,无论是应对国际社会的压力还是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都将进入经济结构转型阶段。本基金认为,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结构转型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由之路。尽管作为全球第二大的经济体要成功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必将充满艰辛,但我们有理由坚信中国经济有望在增速小幅放缓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前期A股市场的大幅下跌使得A股的估值水平接近历史低位,A股长期投资价值凸显。但在目前防通胀和结构转型的政策基调下,需对短期经济的快速回落保持警惕,同时对调控政策的实施力度也需紧密跟踪。从近期公布的一系列宏观数据看,以钢铁、化工为代表的部分周期性行业景气度明显下滑,已步入周期的后期收缩阶段。本基金认为,整体工业企业的阶段性盈利低点很可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出现。
  基于上述判断,预计2010年下半年A股市场仍将处于振荡格局,市场结构性分化将较为明显。随着投资者对2011年经济增速预期的逐步明朗,市场的中期趋势有望逐步转暖。在此过程中,由于政策预期的变化,前期跌幅较深的周期类行业个股可能存在一定的反弹空间,但较难存在持续的超额收益。而受益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消费行业以及以新材料、低碳、新能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行业依然可能受到市场的追捧。另外,本基金将高度重视商业模式的创新,将从中发掘基本面超预期的个股重点投资。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及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继续做好基本面研究,优选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定价相对合理的“超速成长”公司,同时努力提高操作效率,争取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发展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953,656,182.07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747元,基金份额总额6,661,402,499.91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梁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7号《关于同意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58,459,840.28份基金份额,相关募集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4]第1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分拆与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2月7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2.521248538,并于2007年2月8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流通受限期内)每10股送2股红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以上“可流通日”中,部分证券的日期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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