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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6日 05:13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
  1. 本基金于2007年2月7日进行份额拆分,份额折算比例为2.521248538,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人民币元。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9月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
  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6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当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时,本基金可加大投资债券市场的比例,但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重最低不低于40%。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8.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0.28%。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18 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
  1.此处的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陈志民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何云峰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09年A股市场一改08年的颓势,走出一波较为强劲的上涨行情。上证指数从年初的1849.02点,至2009年8月4日创出全年反弹新高3478.01点,其后市场在3000点附近反复震荡,至年底上证指数收于3277.14点,年度涨幅高达79.98%。这是对08年资本市场过度悲观预期的修正,也是对09年国内宏观经济大幅回升的反映。受此影响,A股投资者信心得以恢复,市场成交量持续放大。从行业表现上看,市场结构性差异较为明显,受政策刺激力度影响较大的汽车、家电等板块表现强势,涨幅大幅超越市场;08年跌幅较大的有色、煤炭、地产、银行、化工等周期性板块涨幅较好;而前期较为抗跌的医药、电力设备等稳定增长板块走势较弱,全年跑输市场。
  09年A股市场的大幅上涨与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盈利预期变化有关。09年全球经济在庞大的刺激计划及数量化货币放松的背景下渐次出现启稳复苏,尤其是国内经济在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下反弹强劲,经济复苏的节奏超出投资者预期,企业盈利预期不断上调。虽然其间市场受国内货币政策的适度微调和刺激政策可能退出的影响出现调整,但强劲的经济数据和上市公司盈利表现使得投资者对经济持续复苏仍抱有信心,A股市场震荡上涨的走势没有改变,A股市场再次成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由于对市场上涨幅度估计不足,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在1季度总体仓位偏低,组合弹性不足,影响了全年的业绩表现。从2季度开始本基金基本采取了高股票仓位的投资策略,同时对股票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在行业配置上,重点增加了受益于经济复苏和通胀影响的煤炭、银行、地产、化工、机械等板块个股,以提高组合弹性。对具备防御性的电力设备、电力等板块个股进行了适当减持。从实际效果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股票仓位和结构的调整速度上需要反思。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30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海外经济将处于复苏进程中,国内经济数据预期表现强劲,企业盈利情况也将进一步改善提升,但投资者对通胀大幅上升及宏观政策调整的担忧也会加剧,影响市场演变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纷繁交织,预计市场将处于较为激烈的震荡之中。从目前时点判断,宏观经济政策大转向的可能性仍然不大,而相对较早的政策温和调控对经济的中长期发展非常有利,目前的经济基本面和估值水平对A股市场能够形成较强支撑,我们对中国股市的长期发展前景仍充满信心。
  基于上述判断,预计2010年A股市场将处于震荡格局。市场结构性分化仍将较为明显,对国家政策、经济和行业数据的敏感度将较高。周期类行业个股受调控预期影响可能较难存在持续的超额收益,而受益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新材料、低碳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新经济模式板块可能受到市场的追捧。自下而上发掘基本面超预期的个股预计将获得较大超额回报。本基金也将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做好防御和进攻的有效转换,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及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做好基本面研究,优选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定价相对合理的“超速成长”公司,同时努力提高操作效率,争取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对估值调整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发展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1,302,140,039.87元;本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422,464,460.11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应分配尚未实施的利润为879,675,579.76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308元,基金份额总额6,248,687,770.2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梁棠 张优造 陈荣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7号《关于同意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58,459,840.28份基金份额,相关募集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4]第1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分拆与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2月7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2.521248538,并于2007年2月8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6关联方关系
  注: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原股东“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更名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7.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零,无抵押债券。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零,无抵押债券。
  7.4.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连续5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为人民币151,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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