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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科讯股票型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8日 08:31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已于2008年1月4日对原基金科讯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基金拆分比例为1:2.825206742。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2月18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1)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权证投资比例遵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3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遵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7)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遵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0%。
  (4)本基金由原基金科讯于2007年12月18日转型而来。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0年6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21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市场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一季度A股市场整体处于箱体震荡的格局,市场处于上下两难的犹豫之中:一方面,较好的经济数据对当期的估值水平有较强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盈利水平几乎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向上弹性已经不大,刺激政策却存在随时退出的可能。期间大盘股小盘股剧烈分化,小盘股相对于大盘股有明显的超额收益。二季度A股市场基本处于单边下跌的格局。从4月份开始,基于政府对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调控加剧,并且存在进一步紧缩的可能,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的周期性行业深度杀跌。同时,一部分定价过高的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开始出现较大的分化。
  本基金年初在银行、建材、汽车等周期类板块配置比例较高,在一季度市场的剧烈分化中,基金表现弱于比较基准。本基金在二季度大幅降低了股票仓位,主要减持了地产、工程机械、煤炭行业等相关股票,对估值水平偏高的小盘股、题材股仍采取回避态度。一季度末制定的谨慎的投资策略在二季度下跌过程逐步体现出效果,缩小了基金业绩与比较基准间的差距。
  对由预期变化引起的市场调整,本基金虽在年初有所预判,并试图建立高流动性、低估值的股票组合进行防御,但对于市场结构剧烈分化准备不足,未能取得预期的防御效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07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2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认为,中国现在的经济结构中传统的周期性行业仍然处于支柱地位,占比极高,但在宏观调控、自身过高基数的双重负面因素下,增速必然下降;以新技术、新业态为代表新经济行业虽然暂时成长较快,但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跟进,持续性还有待观察,而且在整体经济中比例过小。这样的经济结构,注定中国的经济转型是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展望下半年,预计从三季度开始,早期紧缩、调控政策将逐步体现出效果,各项宏观数据将出现增速环比下降的趋势。如果政府引导中国经济转型的决心在短期内不动摇,宏观层面对现有以投资为主导的GDP增长模式不采取支持的态度,指数在下半年可能震荡反弹,但创出新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中国股市,乃至中国经济都正面临着挑战,挑战酝酿着超越和希望。中国经济已经踏上漫长而艰辛的结构转型之路,途中会存在反复、曲折,会经历挫折、痛苦,本基金相信太阳明天一定会升起,也相信中国经济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新的发展之路。未来消费、医疗、教育、新材料、节能等多个领域都有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新的支柱,中国企业也将不断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也会不断有牛股诞生。
  本基金将加强自下而上的深入研究,重点挖掘持续成长、符合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成长型公司。同时,适量配置流动性好、安全边际大、长期价值显着的周期性公司。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发展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上半年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0年上半年度,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6078元,基金份额总额8,734,830,332.31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梁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7]330号文《关于核准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12月18日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之日起,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对原基金科讯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2.825206742,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了持有人份额的登记确认。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6.4.6.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流通受限期内)每10股送2股红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以上“可流通日”中,部分证券的日期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持有人户数含未确权的原持有人户数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和减少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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