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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8日 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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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8月28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现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结转为基金份额。 3.2基金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方现金增利A 南方现金增利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准收益率=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至2008年8月26日) 本基金基准收益率=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自2008年8月27日起)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1,600亿元,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天元;20只开放式基金———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QDII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管理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宏观政策呈现出较明显的“退出”特点:在货币政策方面执行了较为严格的贷款总量和季度贷款控制、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上调央票利率、小幅重启汇率升值;在行业政策方面在四月中旬出台了严格的房地产紧缩政策、对房产需求进行了信贷控制,此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进严格控制,取消多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等。在以上政策共同作用下,加之外围经济体复苏波折,国内经济增长如期回落。资本市场对此的反映是强化了经济可能“硬着陆”的风险,股市大幅下跌,债市走出牛市。从货币市场来看,由于2009年货币市场的总体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央行有引导这一利率逐步上行的动力,特别是在对过热苗头、通胀苗头和配合总体政策进行调整时,上调的可能性会加大。但在全年政策退出、经济减速的大背景下,将利率快速提高到存款利率水平之上又是一个紧缩过于明确的信号,因此,央票利率的上行在上半年呈现出了“走走停停”的特点,仅在1月和5月出现了两个阶段的上调,自年初的1.76%上调到当前的2.09%,资金面除去5月中旬到6月底之间偏紧外,也总体维持了宽裕。 根据对宏观政策和央票利率上调幅度、节奏的判断,上半年本基金采取了相对积极的策略,在一季度对利率产品谨慎,看重上半年信用产品的持有期收益,总体维持了较高的债券仓位和较长的组合久期。同时,通过不断的债券类属调整优化、波段操作并充分利用了二季度末利率位于高位的市场阶段。通过以上工作,总体组合的运作仍处于正常和优化的状态,也为投资者带来了合理的较好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84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10%。B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96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首先得承认我们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经济阶段,一方面,结合7月份的宏观数据,经济面临明确的减速,而增长结构的调整、产业转型和升级尚需时日,外围经济体特别是美国的复苏时间仍将较长,因此,政策有放松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7月份的通胀水平为3.3%再次突破3%的警戒线,受猪肉、蔬菜等价格影响,未来2-3个月内还将继续维持高位,在CPI衡量的通胀之外,房地产市场自7月份以后蠢蠢欲动,一线城市的房价并未实质松动,二、三线城市的房价仅有小幅下跌,地产政策若贸然放松,全国房价必然再次上涨。因此,在这一局面下,“结构性的放松政策”更为重要,该坚持的如地产政策仍应坚持,该放松和需要加强的政策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消费刺激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新兴行业发展政策,基建投资,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等的建设又要加快推进,应在经济下滑的过程中寻找对冲手段并以此为机遇加快增长结构的调整。对经济运行的形势,我们初步认为今年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偏小,经济将在第三季度显露出降幅趋缓的态势,尽管第四季度的同比数据仍将低于第三季度,但第三季度才是经济下滑的底部,部分数据在三季度的8月和9月将不再下跌并开始有所好转。由于总体的经济数据仍不佳,资本市场对政策的放松预期将较强,股票市场很难出现大幅下跌,而权重股跌幅有限,市场总体下跌风险已有较大程度释放,加之部分数据将逐步转暖提振市场信心、地产销售可能超预期的好,股市在第三季度总体将有较好表现,而股市在第四季度的表现将受制于政策是否如市场预期般放松、对房地产是否会有新的制约政策、第四季度高层形成的2011年总的政策基调以及三季度市场是否出现过度的上涨等,预计第四季度的振荡将加剧,市场会有反复。从债券市场看,经济总体上仍处于不利数据的进一步确认之中,但由于难以有超预期的不利数据,对债券市场的正面强化作用并不强,边际作用在下降。因此,债券市场在第三季度面临着一定的调整可能,幅度取决于可能的政策放松和股市的表现,但若调整过度,由于经济在未来一两年的增长前景仍是较为曲折的、政策也容易反复,在一定收益水平之上又会出现较好的投资机会。对于货币市场,我们预计央行在7月CPI数据基础上,对高通胀的持续性仍需要一定的观察期,并结合经济总体走势来进行央票利率上调、上调准备金率或加息的决策,总体看来,后两者的可能性偏低,因此央票利率的上调即便发生,幅度也会有限。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上仍将保持上半年相对积极的策略,总体维持合理的类属结构和相对偏长的久期与偏高的仓位。同时,密切关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透露出的信息,进行相应的久期和仓位调整,并积极获取可能的波段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方式,即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应分配收益72,798,006.88元,实际分配收益72,798,006.88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上半年,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现金增利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7,621,631,727.31份,其中A级基金份额总额3,935,180,499.67份,B级基金份额总额3,686,451,227.6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良玉 鲍文革 鲍文革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4.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4.1.3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4.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南方基金公司,再由南方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和0.01%。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1、期间申购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无。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的部分银行定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协议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 无。 6.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 无。 6.4.5 期末( 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 无。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 无。 6.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119,999,82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注: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7.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 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 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中止2家证券公司的2个交易单元: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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