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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8日 08:31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 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价值”。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1,600亿元,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天元;20只开放式基金———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QDII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管理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经济减速、政策退出、通胀压力、结构转型、欧债危机、新股泡沫等多重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A股市场走出持续调整的行情,以沪深300指数来计,累计跌幅达到28.3%。对此本基金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投资策略,在强调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同时,也对股票仓位的控制予以了足够的关注。随着4月初地产新政的推出,本基金较大幅度的降低了股票投资比例,直至达到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的系统风险。在组合结构方面,本基金去年底重点布局的低碳经济、区域投资主题和新兴战略产业等投资方向在今年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但比较遗憾的是基金对另一个超额收益非常明显的大消费行业尤其是医药的投资则略显不足。本期基金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基金资产规模在此期间取得了明显的增长,截止期末,相对年初而言,基金规模基本达到翻番,在此本基金管理组对广大新老基金持有人一直以来予以的信任和厚爱致以由衷的感谢。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0年下半年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将面临经济体制和结构转型等长远问题的挑战,尤其是在不利的外部环境下,保增长和调结构目标的同时存在对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提出了极大的考验,我们相信这一过程必将漫长并不可避免的经历阵痛。此外,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产业资本对高估值品种的套现压力始终将成为制约A股市场向上的巨大阻力。在这些不利因素背后,我们也看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及城镇化带来的巨大内需市场的兴起、代表产业升级方向的新兴战略产业和中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崛起、以及国企整合重组、国退民进等,都会给A股市场带来充足的投资机会。我们相信充裕的市场资金总要寻找出路,A股市场尤其是权重蓝筹股目前的估值水平处于相对低估区间,未来一段时期内A股在居民的资产配置中仍将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总体而言,我们认为A股市场下一阶段区间震荡、结构分化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对此,本基金管理组将加强研究、灵活操作,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同时尽可能的去争取绝对回报,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于2010年4月1日进行了收益分配,每10份派1.2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上半年,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65,437,121.90元。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报告截止日2010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35元,基金份额总额1,003,280,925.0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良玉 鲍文革 鲍文革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1.2 债券交易
  注: 无。
  6.4.4.1.3债券回购交易
  注: 无。
  6.4.4.1.4 权证交易
  注: 无。
  6.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4.2.3 销售服务费
  注: 无。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无。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申购本基金的费率与其他投资人相同。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无。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 无。
  6.4.5 期末( 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保利地产2009年度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增3股,税后每10股派现0.9元,除权日为2010年4月27日,认购价格做相应调整;2、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报告期内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2、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新增1家证券公司的1个交易单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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