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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5日 06:13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1月1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1月1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63号文核准,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合计30%的股权转让给意大利忠利集团,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商外资资审字[2009]0023号),本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1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本报告期内,基金单位净值从0.711元下跌到0.520元,下跌26.86%;基金份额从110.33亿份上升到113.85亿份,增长3.19%;基金净资产78.41亿元下降至59.23亿元,下降24.46%。
  A股市场经历09年的大幅上涨之后,在10年上半年震荡向下,沪深300指数在上半年下跌28.32%。在此期间,我们相应地维持基金相对较低的股票资产仓位。在交易策略上,我们全面跟踪沪深300指数,日内组合指令按照交易时间平均分单交易执行,减少交易冲击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状况跟踪效果如下:
  (1)日跟踪偏差TD平均为-0.011%,范围在-0.293%至0.221%之间;
  (2)截至报告日,年化跟踪误差TE从0.087%稳定降至0.079%。
  跟踪误差TE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0.35%。TD和TE变化相对稳定,表明本基金所采用的跟踪交易技术稳定可靠。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5.7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A股市场经历了上半年的震荡下跌之后,我们本来预期市场能够企稳向上,但随着4月份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拳出击,A股市场再一次被悲观的情绪笼罩,加速下跌。以房地产为首的金融板块领跌市场,并带动医药等高估值股票持续补跌。而4月16日推出的股指期货,由于机构投资者目前基本无法参与,成为短期投机者交易的工具:每天的成交量超过30万手,交易的总值超过A股的每日交易量,但持仓量平均只有交易量的1/10。
  我们预期随着投资者对经济刺激政策退出、流动性减弱、银行大量融资的担忧的减弱,以及沪深300指数在2010上半年下跌28%之后,2010年下半年A股市场震荡筑底向上的可能性不断增大。
  我们愿与投资者共享以下源自中证指数公司的最新数据,以增加投资者对沪深300指数的进一步了解。
  沪深300指数选择成交金额位于前50%的上市公司中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组成样本股。因此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代表了沪深两市A股市场的核心优质资产,成长性强,估值水平低,其在整体经营业绩和估值水平方面对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为各行业龙头企业、竞争力强。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大都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这些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产品品牌广为人知,如中国平安、中信证券、中国石油、中国联通、贵州茅台、中国神华、招商银行、长江电力等。它们均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支柱型产业,并且在资源、市场占有率、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享有优势。从长远来看,这些具有增长潜力和竞争优势的蓝筹公司,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并将引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走势,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提供参考。
  2010年中期指数样本调整后,沪深300指数总市值占沪深市场比例达到74%。2009年年报显示,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净利润为9748.81亿元,占沪深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89.97%。最近一年沪深300指数分红总额为3011.87亿元,占沪深A股上市公司分红总额的91%。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分别为0.4682元,比沪深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出13.92%。按照2010年6月11日收盘价计算,沪深300指数市盈率为18.34倍,较沪深A股平均水平低18.15%。与国际主要成熟市场的估值水平接近,处于A股估值的合理区间的底部。我们坚信沪深指数300成分股代表了中国经济中最有价值的核心资产部分,而这些股票的长期增长空间是不言而喻的。基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投资者可积极利用沪深300指数基金这一优良的资产配置工具,把握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常设的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相关制度及流程,对基金估值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核对无误。(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20元,基金份额总额11,384,708,219.81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6.4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2010年6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63号文核准,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合计30%的股权转让给意大利忠利集团。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4.2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 / 当年天数。
  6.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5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0年4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梁之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梁之平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0]472号文)。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经公司批准。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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