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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8日 07:54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在华夏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和日常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夏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夏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一)适用基金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包括普天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和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
  (二)重要提示
  1、定期定额投资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等具体事项由投资者与华夏银行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申购亦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基金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华夏银行业务规则等要求执行。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上述基金具体日常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业务公告。
  二、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的适用范围
  1、本公司旗下以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包括: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和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之间的基金转换。
  2、本公司旗下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注册登记的开放式基金,包括: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包括普天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之间的基金转换。
  (二)基金转换费用与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并据此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2、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可以相互转换,但均尚未开通与本公司其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3、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本公司旗下基金因特殊情况暂停申购的,本公司有权暂停相关基金(包括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相应的转换业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告知投资者,届时敬请投资者关注。
  5、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可查阅前述转换业务公告,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项。
  三、前述开通定投或转换业务的适用基金可通过场内办理相关业务的,投资者不能通过场内办理基金定投或转换业务。
  四、咨询办法
  1、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各分支机构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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