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6日 07: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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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4月20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0年5月5日,中信证券股票当日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交易价格反映了当日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0年5月5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信证券(600030)"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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