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7: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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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4月28日起,东莞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基金"),投资者可到东莞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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