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04: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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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年4月12日起,参加渤海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及个人网银渠道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2、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 二、优惠活动内容 1、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 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措施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2、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费率优惠 (1)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2)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优惠前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办理本公告所述业务应当符合渤海银行的各项业务规定。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咨询办法 1、渤海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 ***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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