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3:19 |
作者: |
|
| |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0年4月9日起,对浦发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起点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适用时间 2010年4月9日起。 三、调整方案 1、自2010年4月9日起,上述适用基金在浦发银行的定投起点金额将统一调整为300元。若本公司规定的相关基金定投起点金额高于300元,则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2、自2010年4月9日起,投资者与浦发银行新签约的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起点金额为300元。对于2010年4月9日前投资者已与浦发银行签约的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仍按原签约约定执行。 四、咨询方式 1、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 网址:***。 五、风险提示: 基金定投业务具有平均成本、积少成多、手续简便、投资起点低等优势,但不保证基金定投业务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7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