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06: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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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沟通,现决定继续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电子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实行费率优惠。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普通网上银行、贵宾版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三、适用期限 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四、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其中,通过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可享受八折优惠,个人贵宾网银客户申购开放式基金可享受七五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将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并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本公司网站:***; 3、中国工商银行网址:***; 4、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95588。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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