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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31日 06:05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 年4 月13 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 年4 月13 日至2009年12 月31 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07 年4 月13 日至2007 年10 月12 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1.图示2007年是指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以2009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于2010年1月29日实施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元,合计发放红利711,344,437.65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止2009年12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十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9月15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669,305,034.88份;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于2005年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91,360,522.73份;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767,620,088.15份;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4月26日成立,首发规模为6,435,738,977.50份;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09月20 日成立,首发规模为5,480,692,618.04份;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04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为9,884,799,607.98份;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10月22日成立,首发规模为29,572,160,439.53份;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423,318,139.20份;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为826,057,598.05份;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6月24日成立,首发规模为1,801,237,418.7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423,047,194.30份,B类基金份额1,378,190,224.48份)。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其中孙延群先生作为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自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因孙延群先生于2009年7月5日因病辞世,管理人于2009年7月6日发布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完善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交易系统中缺省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为更好的执行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原则,考虑到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分类情况可能随着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公司自2009年起对旗下管理的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的划分情况进行定期审阅。为了更客观地得出结果,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公司对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分类制定了标准,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分析团队与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对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打分,根据内外部评分得出的投资组合分类结果,作为本年度投资组合定期报告中相关披露内容的依据。
  本年度,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价结果,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过去一年的投资环境是较为复杂和难以把握的,特别是在年初,实体经济尚处于存货清理阶段,我们观察到的当期运行数据很难给我们的投资决策带来信心。但是,在巨额信贷刺激的宽松流动性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房地产、汽车和家电等行业数据出现了出乎意料的增长。从中国A股市场来看,前七个月处于单边上涨行情,后五个月则处于震荡格局。从行业表现来看,上半年金融、地产和煤炭等行业表现出色,下半年以大消费类行业表现出色,而家电、汽车则贯穿全年表现出色。
  本基金在上半年主要减持了在2008年表现出色的医药、电力设备和食品饮料等防御性行业,增持了金融、地产和部分新能源公司;下半年则逐步降低金融地产持有比例,相应增加了大消费中的医药、零售和食品饮料等行业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6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7.5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当前中国的实体经济活动处于一种较为活跃状态,相应地中国货币政策也处于逐步收紧状态之中。展望未来,国内消费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好,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预计未来将继续处于稳定增长状态;出口部分的贸易环境正变得难以把握;国内投资增长率在可见的未来将逐步走低。中国A股市场在经过2009年的大幅上涨以后,在流动性总体收紧背景下,加上股票的总供给量偏多,整体上将难以延续过去一年的上涨趋势,但是,我们认为A股仍将有一定的结构性机会。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内终端消费领域的机会,特别是持续成长行业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以2009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于2010年1月29日实施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元,合计发放红利711,344,437.65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陈宇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260号)。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760元,基金份额总额9,259,702,774.1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章硕麟 胡志强 罗嘉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091号《关于同意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9,884,050,624.4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884,799,607.9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48,983.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0-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投资重点是内需驱动行业中的优势企业,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X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6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适用费率为0.25%。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1,815,638,590.93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2760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3760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8.9.2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3.专用席位的选择程序:研究部提交方案,由公司风险评估联席会议批准。
  4.2009年度新增安信证券、瑞银证券及中银国际(上交所)共计3个席位,无注销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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