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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9日 05:45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5月18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8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07年计算期间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12月31日。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类型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的股票型基金、指数型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偏股型)、债券基金(债券型)、保本基金和货币基金等,其中封闭式基金二只、股票型基金四只(其中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是本年新发行基金,年度投资区间不完整,未参与年度收益率比较)、混合基金(偏股型)三只。本基金与国泰金鹰增长股票的业绩表现差异为9.66%,主要由于资产配置差异所致。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经历了多灾多难的2008年之后,A股市场终于迎来了收获的2009年。全年市场走出了11根月阳线,是A股历史上仅有的,最终沪深300指数收于3575.7点,较上年上涨了96.7%。
  2009年市场的关键词是信贷。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鼓励下,银行业压抑多年的放贷冲动集中爆发,上半年信贷规模已超过了7万亿元。宽裕的流动性推动股市在半年间强劲上升超过了70%,而此期间表现较好的是有色、房地产、采掘等资源类行业。而下半年来看,由于信贷投放的减少,市场的热点又转向了家电、汽车、信息设备等消费类行业。
  本基金在2009年较好地把握了上述行业及板块间的轮动,从年初的中小市值股票,到年中的金融、地产、汽车,再到下半年的消费品行业,充分享受了行业轮动带来的超额收益。而在股票仓位上,由于坚持了良好的投资纪律及心态,始终维持在80%-85%的均衡位置,没有出现追随趋势的仓位变化而导致的净值损失。及至年末,本基金的净值增长在可比基金中排名前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3.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3.6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0年是经济恢复及刺激政策退出交织的一年。对于习惯于以流动性作为重要指标的A股投资者而言,可能会经历一段较为沮丧的时期,政府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的压力而采取的一系列紧缩措施会成为A股市场上涨的阻力。然而,我们对经济增长的前景并不悲观,刺激政策的及时退出能够使得这一轮的经济周期更为平稳,内需的增长依然强劲,而全球经济滞后于中国的恢复也会带动出口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经济危机,中国政府的调控水平以及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经受住了考验。我们相信,在刺激政策逐渐退出后,随着上市公司内生性增长潜力的恢复,A股市场将走出先抑后扬的走势。
  本基金将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积极寻找基本面及估值匹配度较好的投资标的。在2010年市场逐渐进入全流通的背景下,我们认为A股市场估值中枢将逐渐下移,以产业资本的标准来衡量投资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宏观经济结构转型的压力会使得不同行业间的估值差异逐渐加大。在行业上,我们较为长期的看好食品饮料、医药、家电等行业中的龙头公司,同时也重视金融、地产、资源品等周期性行业中出现的低估品种。同时,本基金还将积极寻找能够受益于各种创新活动的优质公司,通过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力争继续为持有人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已于2009年实施利润分配105,482,166.92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8,872,246.55元,可供分配的份额利润为0.0489元。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于2010年1月15日进行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5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2010年3月19日
  §6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37元,基金份额总额5,493,652,356.27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7.4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1.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1.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1.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7.4.2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3.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1.2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3.2关联方报酬
  7.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3.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3.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4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4.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4.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4.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5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09年1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初伟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初伟斌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1481号文)。
  2、2009年7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督察长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丁昌海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聘任李峰女士为公司督察长。李峰女士的督察长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9]609号文)。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20,00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3年。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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