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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9日 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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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注:鉴于中信全债指数的编制人中信标准普尔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已将"中信全债指数"更名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法和选样标准与"中信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法和选样标准完全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将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原有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全债指数”更改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4年1月15日,本系列基金下设的各基金均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10年1月15日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以及中证100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61,954,458,087.07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申购赎回引起的基金资产规模变化,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现金及一年内到期债券比例不足5%,融资融券比例超过40%,投资总比例略低于80%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决策与交易执行相分离、交易部相对投资部门独立、每日交易日结报告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各基金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实施公平交易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分析结果没有发现交易价差异常。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没有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债券市场在悲观中开场。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打击,市场惊魂未定,预期低利率,通缩风险是大概率事件。但随着政府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的实施,银行大量投放信贷,市场迅速转向。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债券市场牛市,在2009年初迅速结束。刚一开年,整个收益率曲线就受到压力,整体往上移。全年的债券市场虽然有几次小的交易波段,但基本上都笼罩在通胀的预期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的中债全债指数全年跌了4%以上,其中期限在10年以上的债券跌幅最大,超过7%。 虽然2009年利率产品的主调以跌为主,但信用产品和可转债的表现却是一个亮点,形成了与利率产品分化的格局。以宝康债券基金比较基准中信标普为例,在大类资产表现中,中信标普企业债涨了1.0%上。另一个大亮点是可转债表现,受到股票市场的推动,全年涨了45%以上。 在2009年全年通胀预期下,宝康债券基金贯彻的策略是防御性为主,抓交易机会。尤其在4季度,基金的投资组合久期缩短到1。5年以下。在6月份左右,当时信用债成交出现年中高点时,及时清空所有的公司债仓位,完成了一个交易波段。出于对通货膨胀的保护,宝康债券基金年中配置了主要以3个月Shibor为基准利率的浮息债。这些浮息债一年票面利息调整4次,利率升的越高,票面利息也就定的越高,起到对通胀的保护作用。 09全年基金份额变化大,份额结构仍以机构投资人为主。所以流动性管理一直是基金管理的重点。 宝康债券基金在09年大类资产配置上不尽人意,拖累业绩。去年信用债有过二次大的行情。第一次是在年初。年初时宝康债券基金超配2年期的央票,指望利率会进一步下降,错过建仓信用债的大好时机。第二次建仓信用债的时点发生在10月份,当时市场受到信用债供给压力,收益率大幅提升。这一次宝康债券基金判断准确,没有错过机会。在这一期间把公司债仓位提升到内部投资比例上限。 自新股发行启动以来,宝康债券基金一直积极参与,获取一,二级市场的差价。09年的新股申购策略简洁,明了。在3个月的封闭期后,该基金坚决地卖出所有股份。这一策略为基金带来明显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09年,本基金涨幅为1.81%,基金基准涨幅为0.27%,基金超越基准1.5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主要关注的是货币政策与通货膨胀。除此之外,美元走势,大宗商品价格包括农产品,房价上涨幅度等都是关注的要素。在2010年我们不排除市场会有极端的走势。尤其在09年股票市场,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之后,资产价格泡沫之声又起。是通胀,缓慢复苏,还是二次见底,众说纷坛。每一种情形,都对应着完全不同的债券收益和策略。 我们的判断,市场通货膨胀预期应是今年债券投资的一个主要风险。在市场矫枉过正时,会带来利率产品好的投资机会。同时随着股票市场修正,可转债大幅下跌时,可转债也会呈现好的投资价值。另外信用债在今年也会再次呈现阶段性交易机会。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和风险的年代。至于新股申购,我们会选择性地参与。随着公司一个接一个上市,供给层面迅速在改变,新股不败的神话已经破灭。我们新股申购的目标是那些有成长潜力,有竟争力的上市公司。 宝康债券基金自成立到2010年已经进入第七个年头。 在过去二年间债券基金经历了以打新股为主的投资策略发展到以新股申购为辅,债券投资为主导的全方位的投资策略转变。在这一转择过程中,本基金经历了业绩下滑,基金经理变动的困难。我们力图在新的一年里,总结教训,以基金契约为投资准则,独立研究,把握机会,为投资人创造超额回报,报达对宝康债券基金的长期支持。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中,各部门参与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金融工程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为估值提供相关模型。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参与制定估值政策制定、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工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为人民币0.1359元,于2009年4月22日本基金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于2010年1月15日本基金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受市场影响被动超出监督比例,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33,289,107.87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806元,基金份额总额752,809,796.98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附注从7.1至7.4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裴长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小薏,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辉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62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宝康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3年7月15日募集成立。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目前下设三个子基金,分别为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本系列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893,701,931.41元,其中包括本基金人民币1,287,074,041.79元、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1,540,046,055.09元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1,066,581,834.5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现金和回购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相关的其他金融工具;同时还会择机进行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所投资的新股上市流通后持有期不超过1年。本基金投资的可转换债券不转换成股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原名为“中信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7.4.7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位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在本年度申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适用费率为0.72%。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适用费率为0.30%。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8.9.2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没有特定股票备选库。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按基金合同规定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得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09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聘任任志强先生、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审计报酬为6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3年7月15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基金本报告期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情况。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09年1月16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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