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9日 05:46 |
作者: |
|
| |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0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2.5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投资范围、(八)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指数(美元计价),在与同期业绩进行比较时,该基准已经转换为与本基金相同的计价货币(人民币)。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2008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共同发起设立。本海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第八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基金管理人目前还管理着另外十只开放式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并通过系统控制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中国证监会于2008 年3 月20 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根据该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已完善现有的业务流程,建立了公平交易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监控,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本基金合同,公司旗下无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其他基金。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零零九年全球股市(尤其是新兴市场股市)反转的强劲程度出乎意料。我们在年初对于海外中国股票的探底回升已有所预料,但自三月初开始股市的上涨速度和幅度还是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全年新兴市场股市表现好于发达市场股市,海外中国股票的上涨幅度低于全球新兴市场股市平均水平。 二零零九年一季度是全球实体经济增长最差时刻,全球股市在三月初跌到了本轮危机以来的新低。随着美国财政部公布金融稳定计划的细节和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的举动,投资者不断逢低买入,全球股市在探明了这轮熊市的大底部后从很低的估值水平开始上升。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全球性挽救经济的政策作用下,不断公布的各国宏观经济数据确认实体经济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刻,第二季度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率先复苏,第三季度发达经济体也开始复苏,且复苏的时点早于预期,力度强于预期。确认全球经济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快速复苏大大鼓舞了投资者的信心,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断上升,包括全球股市在内的风险资产价格维持一路大涨小回的强劲上升走势。虽然因为通胀压力渐显导致一些央行开始采取加息等收紧货币政策的手段,但在全球流动性异常充裕的背景下,风险资产价格维持上升走势,公司盈利不断超出预期推动股指一再创新高。通胀预期开始影响资产价格。11月底迪拜世界的债务危机爆发和美元汇率的急速回升也引发了股票市场的波动,各国政府对于房价不断上升日显担忧。中国经济率先复苏后,中国政府对于2010年的经济工作计划的重点转向“调结构”和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使得海外中国股票的走势在四季度后半段有所犹豫。 报告期内,我们坚定执行年初制定的谨慎乐观的投资策略。基于全球股市将要探明一个大底部的判断,随着股票价格的不断走低和申购资金的持续流入,本基金不断逢低增加股票仓位,全球股市探明底部之后,本基金一直维持较高股票仓位。配置重点一直是受益于中国内需的金融行业和受益于全球经济企稳的能源行业,但在金融和能源的子行业和公司中较积极地把握时机进行了动态调整;同时灵活投资了其它估值较低、基本面好转的多个行业和公司,包括原材料、运输、新能源、互联网、资本货物、医药等行业和公司;下半年逐渐降低了行业和股票的集中度,使得整个组合不断趋于均衡。 4.5.2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83.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8.90%,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24.57个百分点。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各国实体经济增长将继续,但会逐步有所减速。二零零九年在非常态的超宽松政策作用下经济从衰退转为复苏,随后的退出政策将是可预期的,二零一零年属于向常态的适度宽松政策环境下的经济增长的过渡期,经济复苏的力度和持续性、政府政策的预期变化将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适度的稍早收紧政策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因为经济恢复强劲而导致退出政策的时间将稍早,但各国政府的后续行动将视经济增长的力度和持续性而定,不必过分担忧政策超调的风险。中国的通胀压力慢慢显现,人民币升值预期又将重现。 对于二零一零年的市场判断,我们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股市估值在合理区间之中,全球流动性充裕的状态将持续,在从非常态的市场向常态的市场过渡期内,在投资上我们将坚持积极和灵活的策略,中国大消费概念、新的技术应用和全球经济增长受益的行业是关注的重点,更强调把握结构性的机会和挖掘个股的价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具有3 年以上的基金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技能,并且能够在估值委员会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相关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评估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估值政策经估值委员会审阅同意,并经本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是估值委员会和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采用彭博(bloomberg)咨询系统提供的价格估值。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09年4 月7 日宣告第一次分红,向截至2009年4月10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0.2元派发现金红利。共发放红利2,467,889.55 元,其中2009 年4 月10 日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862,692.84 元,2009 年4 月20 日以现金形式发放1,605,196.71元。 本基金于2009年6 月3日宣告第二次分红,向截至2009 年6月8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份额2.5 元派发现金红利。共发放红利110,329,782.20 元,其中2009 年6 月8 日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35,354,355.13 元,2009 年6 月16 日以现金形式发放74,975,427.07 元。 本基金本年度分红次数和分配比例达到了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12,797,671.75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75元,基金份额总额350,865,486.5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仁灿 阎小庆 高勇前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340号《关于同意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08,724,605.4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8,856,821.4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2,216.0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境外投资顾问为富通基金管理公司(Fortis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以及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以在香港、美国等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100%,银行存款及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指数(以美元计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分部报告 于2009年1月1日以前,本基金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披露分部信息,以业务分部为主要报告形式,以地区分部为次要报告形式。 根据财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有关企业改进报告分部信息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不再以区分地区分部和业务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次要报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而是改按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2008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分部信息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重新列报。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1.4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6基金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6月18日运用固有资金申购本基金3000万元,申购费为1000元。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它关联事项的交易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4.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应付审计费金额为60,000元,目前是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第二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新增6 个,分别是Polaris Securities (HK) Ltd,Nomura Securities (HK) Ltd,First Shanghai Securities Ltd,Credit Suisse,China Merchants Sec (HK) Ltd,CITIC Securities Co., Ltd. (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核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委员会核准。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中方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837.SH)是目前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创新类上市券商之一。 海富通外方股东-富通基金(Fortis Investments)是欧洲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09年9月30日,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600亿欧元。 业务多元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11只开放式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近46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8月,海富通率先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富通已经成为近50家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 2007年8月,海富通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 ◆ 从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咨询业务规模超过230亿元人民币,海富通投资咨询业务成为其颇具特色的业务之一。 专业为先 ◆海富通投资团队共有42名成员,强调投资研究一体化和团队式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中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CFA)8人,一半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验。 ◆海富通在2009年设立“富诚理财”专户理财品牌,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及QDII专户理财服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获批并募集5只“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荣誉领先 ◆ 2009年,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货币基金“2008年度开放式货币市场金牛基金”,授予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2008年度同业领先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 2009年,亚洲权威专业资产管理杂志《亚洲资产管理》授予海富通“2008年度最佳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2008年度最佳QDII管理人”。 ◆ 2009年,国内权威财经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授予 海富通“2008年中国基金公司综合实力大奖”和“2008年中国基金管理公司最佳社会责任奖”。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9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