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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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7日 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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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3月8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是在2005年3月8日成立的,成立期限不足五年,本柱状图显示的2005年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05年3月8日到2005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八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发生过同向交易,但是交易价差较小,符合投决会的限制要求。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与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发生同日内的反向交易。 在相邻的5个交易日内,本基金与其他基金或投资组合存在交易价差,交易价差源于不同基金交易指令下达的时间不同。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其它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对投资标的所属区域有明确要求。契约规定,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金将投资在于泛沿海区域19个省、市、自治区注册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与管理人旗下其它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或组合不存在反向交易行为。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和组合不存在有利益输送嫌疑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与2008年的巨幅下跌形成鲜明对比,2009年的股票市场走出了一波较大的行情。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上证指数的累计涨幅为79.98%,沪深300指数累计涨幅为96.71%。深圳综指的涨幅更是高达117.12%。但在整体上涨中,上半年的市场走势和下半年的走势略有差异。上半年的市场受经济刺激政策的影响及估值过低的修正的双重影响而走出单边的上涨行情,下半年则在估值过高及经济复苏进程受质疑的交互作用中出现冲高回落的走势。 受益于市场整体上涨,本基金2009年度也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并没有超越比较基准和市场。造成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本着一贯稳健的作风,本基金年初以来对行情的发展持相偏保守的态度,因此无论是在仓位策略还是组合策略上都缺乏足够的进取力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0.6510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5.4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3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就宏观经济而言,我们认为,随着中央政府以有效地抵御外部经济下滑的冲击以及部分启动国内经济需求为主要目的的刺激经济政策和手段的逐步落实并发挥作用,加之中国作为一个高速发展中的大国,有着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动量和惯性。因此,即使拉动国民经济的三架马车的动力可能有所减弱,但是经济发展回到其应有的轨道和常态应是大概率事件。就市场走势而言,我们认为,经过2009年的大幅上涨后,从目前的经济及资金面角度看,2010年市场再次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取而代之的将是以蓄势整理为主。对于2010年的股票市场我们主要形成两点较为基本的判断:(1)除非宏观经济出现大幅恶化或超预期的增长,否则市场以窄幅振荡为主,呈现出明显的平衡市特征;(2)就目前的估值水平而言,市场的系统性机会可能较少,行情可能表现为结构性行情和个股行情为主,不排除重演二八分化的行情的可能。 基于以上关于经济和市场走势的基本判断。就2010年的投资策略而言,我们将在稳健中保持主动而进取。就仓位策略而言,我们认为目前市场总体系统性风险相对合理,因此全年总体可能维持较高的仓位水平;其次,在维持较高仓位的基础上,强化资产组合的结构,通过优化组合结构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第三,就操作策略而言,鉴于对市场可能呈现出平衡市场的格局,本基金拟增加择时操作的力度。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负责估值政策的合理制定和估值流程的监督。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当基金的估值方法发生变更,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分管投资的总经理、督察长、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陆金海先生拥有4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督察长刘传葵先生拥有1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其中11年证券投资研究管理经验、5年基金合规管理经验。投资部总监夏和平先生拥有12年的证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研究部总监余述胜先生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从业经验。金融工程部总监杨宏亮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基金运营部总监陈戈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基金会计主管何瑜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会计经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投资者选择获取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当期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期基金已实现收益的90%; (6)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四次。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3,568,160.28元,基金份额净值0.6510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因此本报告期末无法实施利润分配。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本托管人在对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基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2009年,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出现过新股申购无效的情况,我行及时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提示函件,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披露或调整,未给基金持有人造成损失。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19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6510元,基金份额总额4,731,075,040.52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陆金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戈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泛沿海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4(第218号《关于同意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01,940,889.8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2,050,224.7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9,334.9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6月11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1.733642060(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并于2007年6月12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财产中股票资产比例为60%-95%,债券资产比例为0%-35%,现金或持有期限为1年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上证A股指数X80%+上证国债指数X20%。当市场出现合适的全市场统一指数时,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适时调整为全市场统一指数。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6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关联方报酬 7.4.7.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7.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7.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7.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7.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7.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披露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8.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8.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余额。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互联网网址(***)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与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总额,即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计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09年1月15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胡东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9年11月1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张一冰女士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3月19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悦先生病逝,公司拟按程序发起增补独立董事。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着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了给基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基金审计事务。该事项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已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从2009年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100,000.00 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2、席位变更情况 (Ⅰ)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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