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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7日 05:27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 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8月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4、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宝盈货币A:
  2. 宝盈货币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宝盈货币A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目前仍然处在建仓期内。
  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8月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不足一年。
  2、宝盈货币B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目前仍然处在建仓期内。
  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8月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不足一年。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宝盈货币A
  注:宝盈货币A是在2009年8月5日成立的,成立期限不足五年,本柱状图显示的2009年的宝盈货币A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09年8月5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2、宝盈货币B
  注:宝盈货币B是在2009年8月5日成立的,成立期限不足五年,本柱状图显示的2009年的宝盈货币B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从2009年8月5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八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组合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投资组合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组合不存在有利益输送嫌疑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持续回升,流动性充裕,市场利率报告期内都呈逐渐走高之势,尤其是下半年一年期央票重启及三个月央票发行利率上调之后趋势更为明显。
  本基金成立以后,我们的配置以三个月以内的央票为主,同时配置了部分浮息债和评级适中短融券以提高组合的收益,在基金规模波动较大的阶段通过适当进行逆回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货币A: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401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396%。
  货币B: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499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39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我们将重点关注货币政策的变化情况,尤其是央票发行利率上行的幅度和节奏,在经济复苏阶段存在较强的通货膨胀预期,同时,对于资产价格的调控力度可能持续较强,我们将保持谨慎的配置策略,在保持较低的组合久期的基础上通过优选短融券和浮息债券为持有人争取更高的收益。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加强对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日常交易监控、交易流程检查、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业务进行日常跟踪检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投资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并定期出具专项监察报告及合规性报告等,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合规性情况等进行总结和报告。
  通过以上工作,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之间的违规交叉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负责估值政策的合理制定和估值流程的监督。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当基金的估值方法发生变更,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分管投资的总经理、督察长、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陆金海先生拥有4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督察长刘传葵先生拥有1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其中11年证券投资研究管理经验、5年基金合规管理经验。投资部总监夏和平先生拥有12年的证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研究部总监余述胜先生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从业经验。金融工程部总监杨宏亮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基金运营部总监陈戈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基金会计主管何瑜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会计经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支付。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分红再投资的金额为A类520,637.25元,B类783,323.49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20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陆金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戈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532号《关于核准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455,089,424.24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报(验)字(09)第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55,160,265.4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0,841.2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据此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本基金A类、B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根据《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成立6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基金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申请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申请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本基金的A、B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7.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以及B类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 当年天数。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01 %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
  8.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8.2 申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持有的05工行03债券存在以下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1、本基金采用分级模式核算,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基金份额来计算。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09年1月15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胡东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9年11月1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张一冰女士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3月19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悦先生病逝,公司拟按程序发起增补独立董事。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着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了给基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基金审计事务。该事项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已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从2009年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6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Ⅰ)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Ⅱ)退租交易单元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退租交易单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2009年9月27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2009年10月11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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