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5:13 |
作者: |
|
| |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本基金的大类资产投资标的及具体比例范围,我们选择将本基金主要投资持有的三个大类资产即股票资产的市场表现、债券资产的市场表现和现金收益组合成比较基准表现作为基金业绩的参照。在大类资产表现的代表指数选择上,股票部分我们选择在市场上有广泛认同度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沪深300指数,债券部分我们选择市场上广泛采用的上证国债指数,现金部分采用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比较基准中股票和债券类资产的权重分配以基金该类资产可投资比例范围的中值作为基本参考,最终具体比例为股票部分60%,债券部分35%,现金部分则以基金现金(类现金)持有比例下限要求的5%作为权重。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7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7月25日,建仓期为2008年7月25日至2009年1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结束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7月25日。2008年度数据为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数据。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开放式基金,即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暂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因此无法进行业绩比较。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我们又一次见证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在政府4万亿投资经济刺激政策推出后,宏观经济呈现快速复苏。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行业政策也极大释放了对相关产品的购买潜力。证券市场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作用,出现较明显的反弹。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的正确分析和判断,在年初及时增加了股票配置,行业配置上重点投资建材、汽车、煤炭、有色等高弹性周期性行业,在去年一季度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但在二季度由于未充分预测到地产市场的强劲反弹,错失了地产、金融行业的投资机会。2009下半年考虑到股市经过反弹后已基本反映了经济的复苏,结构性的机会将取代上半年的单边上扬,相应小幅降低了股票仓位,并减持了部分强周期行业,使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更加均衡化。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356元,累计净值为1.505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2.6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判断宏观经济的强劲反弹在今年将告一段落,经济发展进入正常化。修正去年超常规投资拉动的影响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社会需要。经济的较快增长与刺激政策的逐步退出将会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影响今年证券市场走势的重要因素。从估值角度来看,权重大盘股估值较低与部分中小盘股估值略有偏高共存,市场整体估值处在合理水平。波动幅度相对较窄的区间震荡行情可能是今年证券市场的大概率事件,在此假设前提下,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将成为决定今年投资业绩的最重要因素。 分析国内GDP结构,调整消费与投资失衡、调整区域发展失衡的迫切性将指引证券市场未来的投资方向。零售、医药、消费电子、食品饭料等大消费行业是今年及未来几年本基金重点看好的行业,同时低碳、区域等主题性机会也将在今年提供较好的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和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以2009年4月27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元,合计发放红利13,016,427.67元,其中现金分红为10,958,275.55元,红利再投资为2,058,152.12元;以2009年7月22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70元,合计发放红利23,104,223.86元,其中现金分红为21,743,476.49元,红利再投资为1,360,747.37元。 本基金本年度收益分配已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36,120,651.53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356元,基金份额总额88,654,213.21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14至35,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刘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桦,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驿雯 7.4报表附注 7.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情况。 7.4.3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4.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国都证券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5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的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后复牌。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五粮液,代码:000858)于2009年9月10日发布公告称:今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其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该股票通过备选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本基金投研团队认为,五粮液作为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长期以来业绩成长性良好,但由于公司治理问题导致股东利益受到一定损害,在立案调查前该公司已进行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工作且已取得具体成效。此次针对该公司过往事项的调查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工作,对该公司过往财务状况无实质影响,有望对未来财务状况产生正面影响,从而提升其投资价值。本基金有关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3月10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聘任刘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刘建平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202号文核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26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聘任沈洋先生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现任基金经理刘杰文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7月10日发布公告,因任期届满,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殷觅智(Ian Midgley)先生不再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9月25日发布公告,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刘杰文先生不再担任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该基金由现任基金经理沈洋先生管理。 1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50,000.00元人民币。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9年1月16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基金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