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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上投摩根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赎回本公司固有资金所投资的旗下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0年1月11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以下旗下基金: 1、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8010) 2,060,423.08份,其中原始申购份额为:1,475,661.94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35% ,分红再投资份额 584,761.14 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5%; 2、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20 ) 3,175,020.15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25% ; 3、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16 ) 10,399,032.78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3%。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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