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基金2009年第12次收益分配公告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6日 04: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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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交易代码为“161010”)基金合同生效于2008年10月24日。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2009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5元,本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为177,543,392.90元。以2009年年度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85,135.92元。 本基金2009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含本次分红)162,848,568.36元,占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1.72%。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1日 2、 场外除息日:2010年1月11日 场内除息日:2010年1月12日 3、 场内、场外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向本次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0年1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权益分派期间(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1月1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八、咨询方式 1、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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