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6日 03: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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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9年12月18日通过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赎回本公司以固有资金投资所持有的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68)1000万份,根据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为0.4%;赎回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2)500万份,根据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为0.5%。 本公司持有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时间均已超过六个月。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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