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4日 07: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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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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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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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1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投资者于2009年11月2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四、咨询办法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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