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9日 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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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7月29日起恢复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398041)定于2009年8月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了解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业务相关事宜。 4、本基金成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季度对账单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送达;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份额持有人送达账户状况对账单。 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速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在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免费补寄上述资料。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 公司网站:***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 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王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址:***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址:***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 (9)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 (1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31169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址:***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 (1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公司网址:***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950 传真: 025-84579879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2568800 传真:021-62569651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或4008-888-506 公司网址:*** (22)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 (2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 (2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853 传真:021-50586660-8881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公司网址:***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 (2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 (29)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 (3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座22-25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767 联系人:杨卓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17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10108998 公司网址:*** (3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热线: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公司网址:***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公司网址:*** (3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2024184 传真: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 (3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赵晖 电话:010-68055776 客户服务热线:0755-25832583 公司网址:*** (3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37865017 传真:020-37865030 联系人:王明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33 公司网址:***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62294608-6460 传真:010-6229685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 (39)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07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 (4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客服电话:400-8888-777 网址: *** (4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 *** (4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6、16、17楼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业务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若某笔赎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10份。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和赎回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如下: 七、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9年8月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量化基金”,基金代码:398041)定于2009年8月3日起开办与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优质成长基金”,前端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分红增利基金”,前端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能源策略基金”,前端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收益基金”,基金代码:395001)和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蓝筹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以及开展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本次公告开放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2)“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50份,同时,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10份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1)各基金的赎回费率 (2)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投资者将中海量化基金转换成中海优质成长基金、中海分红增利基金、中海能源策略基金、中海收益基金和中海蓝筹基金时,收取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具体见下表: 将其他五只基金转换成中海量化基金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具体见下表: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换补差费=[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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