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5日 04: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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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6月19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2,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9年7月2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同时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4、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09年7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本公司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原则上,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公司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申购、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如因此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费率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39 传真:(0755)83196360 联系人:王圆媚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 4、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 5、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6、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7、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 8、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 9、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 10、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 *** 11、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 12、代销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 13、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 14、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 15、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 16、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 17、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18、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网址:*** 19、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 *** 20、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 *** 21、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网址:*** 22、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33 网址: *** 23、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 *** 24、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 *** 25、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60 网址: *** 26、代销机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788 网址:*** 27、代销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 *** 28、代销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 *** 29、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422251 网址: *** 30、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31、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32、代销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 网址:***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办理场所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指定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二)申请方式 1. 凡申请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 已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扣款日期 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旗下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只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七)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人可于T+2日起到办理机构查询交易确认结果。最终交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九)变更和解约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开通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网点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 (4)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5)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6)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 (7)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 (8)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 (9)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 *** (10)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 (11)代销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 (12)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 (13)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 (1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 (15)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 (16)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17)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网址:*** (18) 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网址:*** (19) 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33 网址: *** (20) 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 *** (21)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 *** (22) 代销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 *** (23)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422251 网址: *** (24)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25)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五、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 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决定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2)参加工商银行开展的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期限 自2009年7月20日至2010年3月31日。 三、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3、工商银行网站:***@4、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华夏银行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及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7月20日起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2),参加华夏银行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及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华夏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指投资者通过与华夏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固定的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由华夏银行在约定扣款日在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用于购买指定的基金产品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优惠活动的期限 自2009年7月20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 3、优惠活动的内容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与华夏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凡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在优惠活动期内,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2、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优惠费率6折,但优惠费率不低于0.6%;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 3、优惠活动截至日期另行通知。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 2、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夏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华夏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华夏银行的具体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不享受以上优惠。 3、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华夏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3、华夏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4、华夏银行网站:*** 5、华夏银行客服电话:95577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华夏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 邮储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7月20日起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17012),参加邮储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 邮储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指投资者通过与邮储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固定的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由邮储银行在约定扣款日在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用于购买指定的基金产品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限 自2009年7月20日起,参加邮储银行基金定投申购优惠的活动。具体邮储银行定投优惠活动结束日期另行通知。 三、优惠活动的内容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与邮储银行进行定投签约,成功发起的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 1、自2009年7月20日起成功申请招商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计划的投资者,享受邮储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 2、邮储银行有权公告停止本优惠活动,以及停止所有已成功办理的定投申购费率的优惠。 3、有关本优惠活动的解释,由邮储银行总行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邮储银行的具体规定。 2、本活动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 3、凡在规定时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不享受以上优惠。 4、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基金定投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五、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3、邮储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4、邮储银行网站:*** 5、邮储银行客服电话:95580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邮储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 及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7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2),参与光大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费率优惠及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光大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指投资者通过与光大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固定的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由光大银行在约定扣款日在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用于购买指定的基金产品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优惠活动的期限 自2009年7月20日起,优惠结束时间另行确定后公告通知。 3、优惠活动的内容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与光大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凡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凡通过光大银行进行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 二、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2、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招商行业领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优惠费率6折,但优惠费率不低于0.6%;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 3、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仅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光大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光大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光大银行的具体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不享受以上优惠。 3、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光大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 2、中国光大银行网址:***; 3、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4、招商基金服务热线:400-887-9555(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5、招商基金网址:***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7月20日起旗下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交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2、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网站:***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网址:***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交通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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