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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01日 02:59 作者
    重要提示
  1、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8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09年6月1日到2009年6月26日发售,通过长城基金设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行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的基金代销指定营业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0011)。
  (二)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混合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1738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王玲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804室
  电话:021-51150756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张佳颖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4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咨询或查询。
  (2)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37家一级分行的20000多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登录农业银行网站:***咨询或查询。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全国2600 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登录交通银行网站:***,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4)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5个城市的600余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业务:
  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嘉兴、宁波、南通、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或登录招商银行网站: *** 进行咨询或查询。
  (5)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均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或登录中国银行网站: ***进行咨询或查询。
  (6)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在以下42个城市400 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柳州、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佛山、常熟、绍兴、长乐、余姚。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或登录中国光大银行网站: ***进行咨询或查询。
  (7)华夏银行
  在以下全国31个城市的各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 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宁波、绍兴、常州、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或登录华夏银行网站: ***进行咨询或查询。
  (8)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以下26家分行的300多个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可拨打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民生银行网站:***。
  (9)中信银行
  在以下54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认购、申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或登录中信银行网址***,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0)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的156个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0755-23957088(深圳)0571-86590900(杭州)或登录北京银行网址:***,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1)国元证券
  在全国以下27个城市的50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黄山、滁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中山、大连、杭州、青岛、沈阳、无锡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热线:(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2)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天津、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重庆、济南。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3)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20个主要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6)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7)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 45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宜春、新余。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盛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91-6285337,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8)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9)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30个城市的4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宁波、昆明、合肥、沈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0)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1)江南证券
  江南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深圳、宜春、杭州、天津、重庆、上饶、丰城、郑州、南昌、武汉、吉安、景德镇、昆明、赣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江南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91-676876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2)联合证券
  在以下 19个主要城市的43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扬州、杭州、合肥、厦门、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3)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3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1-61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4)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1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5)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的1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长沙、南京、昆明、新余。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6)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的6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大庆、襄樊、惠州、济南、泰州、长沙、阿城、京山、钟祥、公安、龙岗、丹江口、咸宁、天门以及大足。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长江证券长网:***。
  (27)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8)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27个主要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9)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0)齐鲁证券
  在以下 32个城市的107家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深圳、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慈溪、绍兴、吉林、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德州、滨州、莱芜。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1)中信万通证券
  中信万通在以下13个地市,27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2)安信证券
  在以下41个主要城市的92家营业部及其下属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揭阳、韶关、梅州、汕头、阳江、云浮、中山、潮州、茂名、东莞、佛山、肇庆、河源、大连、海口、哈尔滨、天津、厦门、武汉、重庆、南京、苏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南昌、沈阳、娄底、清远、青岛、汕尾、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昆明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咨询电话:4008001001,020-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3)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4)恒泰证券
  恒泰证券有22家证券营业部和12家证券服务部,分布在北京、沈阳、济南、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和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大中城市,均接受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471-49612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5)中投证券
  在以下4个直辖市、20个省、48个城市的74家指定营业部和24家服务部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承德、太原、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州、晋江、长沙、南昌、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杭州、合肥、成都、绵阳、遂宁、自贡、西安、贵阳、西宁、武汉、潜江、济南、青岛、威海、郑州、洛阳、沈阳、鞍山、铁岭、大连、长春、哈尔滨、海口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6)西部证券
  在以下城市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上海、深圳、潍坊、北京和丹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029-967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7)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青岛、长沙、苏州、天津、重庆、武汉、长春、焦作、洛阳和常州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09年6月26日止。募集期期满后若符合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募集期期满后,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八)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价格及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有效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基金份额面值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8,864.23份基金份额。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售,在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发售。
  2、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000元。
  3、发售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但投资者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4、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资金专户:
  ①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英龙支行
  账 号:44201596300050888830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75
  全国联行行号:56767
  ②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新世界支行
  账 号:021900460910606
  大额实时支付号:308584001362
  全国联行行号:82133
  ③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30200001834600000355
  大额实时支付号:304584040806
  全国联行行号:84080
  ④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账 号:41-000500040015140
  大额实时支付号:103584000050
  全国联行行号:419999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开户和认购手续
  需本人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指定的任一银行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在本直销机构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通过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业务:9:00—16:00
  申购业务: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四)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长城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六)通过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业务。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七)通过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1)募集期、集中申购期。开户及认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放期。开户及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阳光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光大银行阳光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八)通过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时间:9:30-15:00(含周六、周日)。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夏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华夏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华夏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九)通过民生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接受预受理)
  2、开户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
  (2)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申请撤销基金帐户,但可在开户的当天确认后撤销开户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购和设置分红方式等业务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办理的业务申请失败,认购或申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3)当投资人在一个销售商完成第一次开户持有基金帐号后,需要在其他销售商增开交易帐户进行买卖的,可在该销售机构提交登记基金帐户的申请,将需要增加的交易帐户登记到已经开立的基金帐号下,从而实现一个基金账户对应多个代销商的交易账户,可同时在不同的代销商使用各自的交易帐户进行交易。
  (4)提供资料:
  1)民生借记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个人)》
  3、认购
  (1) 目前只有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用的计算采用外扣法,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3)单个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以其《发行公告》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
  (4)根据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我行代销系统可分别设置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单笔最高认购金额。设定了上述限额的,当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低于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或高于单笔最高认购金额的,系统即时拒绝交易。
  (5)认购期不允许撤单。
  (6)投资人可追加认购。
  (7)基金的认购费用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销售费用、注册登记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相关规定为准。
  (8)如基金成立,募集期间以及募集期结束后的资金冻结期的所有利息收入归基金所有;如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者。
  (9)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民生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十)通过北京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北京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北京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网上办理:
  (1)登陆北京银行网上银行。
  (2)首先选择“投资理财-网上基金-基金签约管理”功能,填写相应的信息办理基金签约手续,签约成功后,选择“基金账户管理”功能,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选择“购买/查询基金产品”进行购买。说明:基金签约管理功能仅限证书版客户使用。若您是我行个人网银普通版或动态密码版客户,请您先在柜台办理签约手续后,再登录个人网银开户、购买。
  (3)业务办理时间:除系统日终时间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基金公司下一工作日受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电话银行: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6169,并按相应提示提交认购申请。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北京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根据客户使用的网银版本不同,通过网银进行的相关业务,使用电子银行密码或动态密码。
  (十一)通过中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十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③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该代销机构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③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申请,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并填写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4)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理机构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资金专户:
  ①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英龙支行
  账 号:44201596300050888830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75
  全国联行行号:56767
  ②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新世界支行
  账 号:021900460910606
  大额实时支付号:308584001362
  全国联行行号:82133
  ③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30200001834600000355
  大额实时支付号:304584040806
  全国联行行号:84080
  ④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账 号:41-000500040015140
  大额实时支付号:103584000050
  全国联行行号:419999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注:在本直销机构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长城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通过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业务:9:00—16:00
  申购业务: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四)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六)通过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七)通过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1)募集期、集中申购期。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放期。开户及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注意事项:
  (1)登记交易账户与认购可在同一天进行;
  (2)赎回需账户内有基金份额;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 通过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含周六、周日)。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华夏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九)通过民生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接受预受理)
  2、开户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
  (2)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申请撤销基金帐户,但可在开户的当天确认后撤销开户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购和设置分红方式等业务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办理的业务申请失败,认购或申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3)当投资人在一个销售商完成第一次开户持有基金帐号后,需要在其他销售商增开交易帐户进行买卖的,可在该销售机构提交登记基金帐户的申请,将需要增加的交易帐户登记到已经开立的基金帐号下,从而实现一个基金账户对应多个代销商的交易账户,可同时在不同的代销商使用各自的交易帐户进行交易。
  (4)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机构)》(盖立预留印鉴及公章)
  3、认购
  (1) 目前只有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用的计算采用外扣法,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3)单个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以其《发行公告》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
  (4)根据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我行代销系统可分别设置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单笔最高认购金额。设定了上述限额的,当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低于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或高于单笔最高认购金额的,系统即时拒绝交易。
  (5)认购期不允许撤单。
  (6)投资人可追加认购。
  (7)基金的认购费用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销售费用、注册登记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相关规定为准。
  (8)如基金成立,募集期间以及募集期结束后的资金冻结期的所有利息收入归基金所有;如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者。
  (9)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除填写交易委托单外,还需开具转帐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10)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相应申请表
  (十)通过北京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北京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由被授权人到开户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④被授权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十一)通过中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十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帐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 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⑤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预留印鉴;
  ⑦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该代销机构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申请,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并填写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理机构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无效认购
  (一)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生利息在认购期结束后计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对投资者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袁柳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5003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2)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4)招商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5)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
  (6)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
  (7)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000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邓轼坡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8)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
  (9)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
  (10)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传真电话:010-66226073
  联系人:王曦
  网址:***
  (11)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51-22079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6888(安徽省内)
  网址:***
  (12)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
  (13)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14)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网址:***
  (15)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961303
  基金业务联系人:樊刚正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
  (16)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
  (17)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5337
  传真电话:0791-6288690
  联系人: 徐美云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
  网址:***
  (18)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 ***
  (19)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20)海通证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4008888001
  网站:***
  (21)江南证券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公司名称: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 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
  (22)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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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平安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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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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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世纪证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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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网址:***
  (27)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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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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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6656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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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400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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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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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8513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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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西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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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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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东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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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客服电话:400-88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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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张真珍、徐涛国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80
  联系人:宋萍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地、樊淑华
  联系人:涂珮施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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