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9日 03: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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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5月1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复牌,当日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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